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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4个医药专利申请中常见的法律误区,注意防范恶意商标抢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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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4个医药专利申请中常见的法律误区,注意防范恶意商标抢注行为

注意4个医药专利申请中常见的法律误区

原标题:作为医务人员,医药专利申请你了解吗?

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在临床实践中时常能想到好的点子和创意,假如想把这些ideal转化为专利,必须注意些什么呢?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一庭法官助理邱明东以“医药专利申请与转化法律问题简述为题,对临床医生申请和转化医疗器械专利技术常见法律问题做专题普法。

邱明东从北京知产法院管辖范围出发,介绍了中国医药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概况。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医药专利的类型以及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了医务人员在申请专利过程中的常见法律误区并提出解决方案。最后,就医务人员在医疗器械专利技术转化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技巧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几个医药专利申请中常见的法律误区。

医药专利申请常见法律误区(节选)

误区一:“我发明的东西自然有专用权,别人不能用。

走出误区:专利是一种垄断权,不同于著作权从创作完成便自动享有权利,必须向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通过审查后才能授予专利权,才能获得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假如没有申请专利,也没有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容易陷入维权难窘境,当别人盗取研究成果的情况下,研发者对其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误区二:“先发论文,再申请专利。

走出误区:这一误区的“临床表现常常是率先发表论文,公开演讲,公开专利技术内容,其次再申请专利。可是根据专利法规定,授权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至少必须具备新颖性,即医务人员作出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建议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或做其他公开行为,防止因丧失新颖性,无法获得专利权。

误区三:“埋头做发明,闭眼申专利。

走出误区:这一误区的“临床表现为没有做查新检索,不知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支出心血作出的创造却由于现有技术而得不到授权。即便得到授权,也容易被无效。该误区与部分医护人员信息检索和收集意识不高直接相关。建议医生在转化临床实践中产生的好点子和创意前,做一下基本的查新检索,不要枉费成本作出的却是现有技术。

误区四:“要保密,申请专利就公开一部分。

走出误区:这一误区的“临床表现为发明人提交的技术交底书仅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师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造成很大的困难。当撰写人员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拒绝。这一误区的不良后果是专利申请一波三折,后续往往会修改数次,易被行政部门认定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或遇到修改超范围问题,最终较难得到授权。

建议医务人员在做申请时,提前划定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范围,撰写的权利要求书要清楚、简要地限定保护范围,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网站

注意防范恶意商标抢注行为

注意了,在目前的市场上出现太多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恶意攀附别人商标声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占有公共资源、反复抢注、侵犯别人在先权利等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在此以前,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负责人已标明,针对现今商标恶意申请注册行为日趋专业化、规模化的形势,商标局将通过优化审查分文流程,对所有典型恶意申请类型及相关的案例进行汇总、梳理。在审查环节中,对所有认定具备明显的主观恶意的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从严审查,主动予以驳回。而在近几年,恶意抢注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从未得到过有效限制,现已成为相关企业品牌经营道路上的一道无法攀登的隐形山峰。商标恶意抢注的认定条件是别人有在先的权利存在,且注册商标人对此明知,并抢注者心怀恶意,才抢先申请申请注册商标。在通常情况中,商标恶意抢注可包含如下三种行为:一:将别人已投入使用却未申请注册的商标抢先申请注册,并使用在类似或相同的商品及服务上,以利用别人在该商品或服务中已建立的消费者信任。二:将别人的知名或驰名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在与原商标不同的商品及服务上,以引导消费者将其商品与该知名或驰名商标所代表的信誉联络起来。三:将名人的姓名、知名艺术形象或著名企业的名称抢先申请注册为商标,从而诱使消费者将其商品与这些名人的姓名、知名艺术形象或著名企业的名称联络起来。转载至: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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