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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申请人能够分为什么,注册商标申请人有什么要求注册商标申请人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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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申请人能够分为什么

注册商标申请

人能够分为什么?企业易注册商标网顾问提醒您,注册商标申请人能够分为国内申请人与国外申请人商标法以及实施条例修改后扩大了商标权的主体范围,赋予了国内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的权利,取消了过去对经营范围及药品、烟草、报刊杂志商标所需特殊要求的限制,同时容许共有注册商标申请。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按所属国能够分为两种:国内申请人与国外申请人。

国内申请人:

1、自然人:自然人是人在法律上的称谓。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即公民。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是说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权利申请注册商标;当然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人:《民法通则》中“法人”的定义是这样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包含: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

外国申请人

根据《商标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按照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对等原则,能够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对于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办理申请手续时视同国内申请人;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则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有一点必须注意,尽管商标法中只提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能够依据相关规定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但实践中,外国其他组织同样能够申请。

共同申请人

除了单一申请人外,根据《商标法》第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共同向商标局申请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共同申请人中能够全部是国内申请人或全部国外申请人,也能够既有国内申请人,也有国外申请人。实践中,在中国商标局申请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它相关事项,办理手续的,港澳地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申请人是参照“外国申请人”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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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申请

人有何要求,在进行注册商标时,并不是所有的商标版申请注册申请人都能申请商标权那么注册商标申请人有何要求?注册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申请人有何要求(1)注册商标的我国申请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时,商标局将按照其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输,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注册商标申请人有何要求?

商标法以及实施条例修改之后扩大了商标权的主体范围,赋予了国内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的权利,取消了过去对经营范围及药品、烟草、报刊杂志商标所需特殊要求的限制,同时容许共有注册商标申请。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按所属国能够分力两种:国内申请人与外国申请人。

(一)国内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自然人

自然人是人在法律上的称谓。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即公民。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是说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权利申请注册商标,当然去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人

《民法通则》中“法人”的定义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包含: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

(二)外国申请人

根据《商标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按照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对等原则,能够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对于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办理申请手续时视同国内申请人;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则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有一点必须注意,尽管商标法中只提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能够依据相关规定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但实践中,外国其他组织同样能够申请。

(三)共同申请人

除了单一申请人外,根据《商标法》第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共同向商标局申请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共同申请人中能够全部是国内申请人或全部为国外申请人,也能够既有国内申请人,也有国外申请人。

实践中,在中国商标局申请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它相关事项,办理手续时,港澳地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申请人是参照“外国申请人”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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