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商标法律策略的价值与评价
(一)运用法律策略的价值商标战略是现代企业的一种基本战略,企业商标战略是1个集经济、法律、管理、文化等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制定1个科学、合理的商标战略必须以企业自身的各种具体实际为基础,通过综合考虑企业发展战略的市场目标、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来明确商标的开发设计、使用、保护和推广,以达到消费者认可购买、扩大占用市场份额的目的。1.增强企业商标意识增强企业的商标意识,制定企业商标战略,将商标战略与企业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企业在商标上的优势来研究来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确立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同时,商标作为企业主要的竞争手段,选择确立自身的核心技术,以商标作为源头,从源头到市场,形成自己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体系,使商标成为企业利润的核心转化模式和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2.建立商标创新升级的激励机制实现企业商标制度创新,就是要建立有利于商标产生、流动和产出的机制。最大限度地关注有形资产的保值,重视无形资产的价值;重视对自然人科技成果精神权利的奖励,重视产权上的激励。3.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实施企业商标战略,首先是增加商标的产出量和质量的升级,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4.加强企业商标的管理企业商标管理工作是建立健全企业商标的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内部有关商标的申请注册申请、续展、许可使用以及商标管理等日常事务,企业内部职工有关商标管理方面的培训、教育、企业商标战略制订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完善等工作。在强调保护好本企业商标的同时,应掌握相关领域的商标状况额和动态,及时防止和制止别人侵犯商标权。5.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企业商标战略的实施有赖于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秩序,因此,主要依靠政府发挥作用,规范市场秩序,为企业商标战略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企业自己也要组织开发对外交流合作,及时了解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商标状况,研究制定对策。(二)运用法律策略的评价1.促进商标的实际使用商标的生命力在于使用,商标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价值取向就是确保申请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申请注册商标假如不实际使用,就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无法获得法律保护。2.保护品牌商标商标、品牌是现代社会的一项无形财富,是人类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现象,对1个国家、民族是不可或缺的精神财产,对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国法律都给予保护。3.构建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市场是有竞争的,竞争应当是正当的,正当竞争才能树立正常和有序的社会秩序,才能体现竞争的公正和秩序的良好,也才有良好的社会环境。正当竞争的基本底线就是依法竞争,依法就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正确地运用法律。大家都依法行事,都依法竞争,都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这个社会环境就一定会是符合人们愿望和能够满足竞争要求的。
运用商标抢注防范措施
首先,要强化商标先行意识。企业应当秉承“自愿申请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应对已经在他国或其他地区进行交易的商标及时“补过”、尽快申请注册,对即将打入他国或其他地区市场的商标提前、及时申请注册。其次,要适当构筑防御性申请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申请注册,以防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再次,要加强国际市场的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此外,企业一旦发现商标在他国或其他地区遭抢注,也要利用法律手段尽力进行抢救,例如,可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有关规定,通过诉讼等司法程序争取属于自己的商标。第四,及时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能够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别人恶意抢先申请申请注册的,假如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能够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申请注册。第五,就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别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能够自该注册商标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应当结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应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注册商标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证据,例如双方当事人之间与争议商标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往来函电,注册商标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另一方面是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例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刷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及相应单据,有关商标的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刊登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必须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件时,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