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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贸易企业商标的国际保护情况,我国对未申请注册的商标是怎样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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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贸易企业商标的国际保护情况,我国对未申请注册的商标是怎样管理的

我国对外贸易企业商标的国际保护情况

1商标国际申请注册情况2007年到2015年,我国对外贸易企业的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量始终维持在2000件左右.在马德里体系排名靠前的十个商标原产国之中,我国的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量排名第八,但与排名第一的德国和排名第二的美国相差甚远.2015年,中国企业在马德里申请注册量为2276件,德国企业的马德里申请注册量约为7000件,美国约为8200件,这体现了我国对外贸易企业对商标的国际申请注册意识还有待提高.2商标国际续展情况由于商标的时间性,决定了商标到期后必须进行续展,否则,可能导致商标无效或被他国抢注.目前,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商标续展数量偏低,对外贸易企业的商标续展意识不高.尽管从2012年至2015年,中国的商标国际续展数量总体而言是逐年增加的,可是增加的续展数量与世界相比,与续展数量第一名的德国相比,差距非常明显.2012年,中国马德里商标国际续展量为140件,约占世界总续展数量的0.64%,是续展数量第一德国的2.4%;2015年,约占世界总续展数量的2.6%,是德国的10.87%.3海外维权情况据商标局统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出口商品商标被抢注的有2000多起,造成每一年约10亿元的无形资产流失.世界品牌实验室曾公布,“中国500个最具价值的品牌”中,有近50%未在美国、澳大利亚申请注册和加拿大申请注册,而在欧盟的未申请注册比率更是高达70%以上.尽管遭受了侵犯商标权,可是对外贸易企业商标海外维权的现状并不容乐观.尽管中国企业已经有部分拿起了法律武器进行海外维权,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不少企业表现出了对海外维权的畏难心理:一方面,不少企业缺乏商标维权经验;另一方面,不少企业无法承担动辄上百万的诉讼费用和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维权时间.因此,在遇到侵权时,他们往往采取放任的态度,宁愿选择放弃被侵权的那片市场.由于维权意识不强,对外贸易企业不去维权,等于放弃了商标隐藏的巨大收益,以前为拓展国际市场所做的一切努力也都白费了.

我国对未申请注册的商标是怎样管理的

国家及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申请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主要的任务是:

(1)检查督促必须申请注册的注册商标并及时办理申请注册《商标法》第5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注册商标,未经核准申请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根据该法第33条规定和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市场上销售的商品,必须使用申请注册商标而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制止其继续销售,令其停止广告宣传,封存或收缴其未使用的未申请注册商标标识,责令限期办理申请注册手续,封存或收缴其未使用的未申请注册商标标识,责令限期办理申请注册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2)检查未申请注册的商标有无倬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发现假冒申请注册商标的应依法及时处理。

(3)检查生产、经营者是否在自己生产或经营的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生产者或营者的名称与地址。从1985年10月1日起,对未标明的,应责令在限期内改正,届时仍不改正的,制止其在市场销售。

(4)检查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商品的质量。生产者和经营者不得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生产假冒伪劣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不得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5)加强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企业及个体工商业者的商标法律意识,依法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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