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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媒公司也能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地理标志商标的概念

  
很多企业对文化传媒公司也能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地理标志商标的概念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文化传媒公司也能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地理标志商标的概念,希望大家能对文化传媒公司也能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地理标志商标的概念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文化传媒公司也能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地理标志商标的概念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文化传媒公司也能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地理标志商标的概念

文化传媒公司也能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文化传媒公司也能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提起这些年项目申报中的常规项目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许多企业会觉得自己可能申请不了,不达标,导致白白浪费了企业的“大好年华”,其实这是错误的认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难,是有许多可操作性的,只是大多企业可能不是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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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不是仅有进行高技术生产创造的企业才能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答案是错误的。要知道现实创业中,有许多企业运用从事着与文化艺术产业相关的新资料生产、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和传统文化产业改造技术。像这样的企业完全是能够走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之路的。下面今日知讯就为大家详细的说一下关于文化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之路。

一、与文化艺术产业相关的新资料

1、文化载体和介质新资料制备技术

文化艺术用可再生环保纸、特种纸、电子纸等新型纸的制备技术;仿古纸的制备技术;光盘及原辅资料的制备技术;仿古墨的生产技术等。

2、艺术专用新资料制备技术

针对艺术专用品及改进其工艺生产的资料制备技术;针对艺术必须的声学资料的设计、加工、制作、制备等技术。

3、影视场景和舞台专用新资料的加工生产技术

用于与文化艺术有关的制景、舞台、影视照明的新型专用灯具器材的新资料、新工艺加工生产技术等。

4、文化产品印刷新资料制备技术

绿色环保数字直接制版资料,数字印刷用油墨、墨水,环保型油墨,特殊印刷资料等制备技术。

5、文物保护新资料制备技术

文物提取、清洗、固色、粘结、软化、缓蚀、封护等资料的制备技术;文物存放环境的保护技术;用于古籍书画复制的制版和印刷资料开发技术;3D打印文物复制、修复技术及新资料制造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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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

1、创作、设计与制作技术

舞台美术、灯光、音响、道具、乐器、声学产品等的新技术及集成化舞台设计技术;数字电视、数字电影、数字声音、数字动漫、数字表演、数字体验等制作技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三维重构等内容制作技术;文化体感支撑技术;网络视听新媒体及衍生产品开发支撑技术;艺术品鉴证技术;网络游戏引擎开发技术;网络游戏人工智能(AI)开发技术;其他支撑体现交互式、虚拟化、数字化、网络化特征的文艺创作、文化创意设计和产品制作技术。

2、传播与展示技术

新型数字广播、电视、电影制作传输和播放技术、时空再现技术;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技术;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技术;智能电视终端技术;出版物实时出版和交互式展示技术等。

3、文化遗产发现与再利用技术

文物发现、保护、修复、鉴定、原物识别的支撑技术;对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立体文化资源、书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数字化采集与处理技术等。

4、运营与管理技术

后台服务和运营管理平台支撑技术;数字电视网与动漫制作基地管理支撑技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支撑技术;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等。

三、传统文化产业改造技术

1、乐器制造技术

乐器以及器材加工和调试新技术;MIDI系统生产调试技术等。

2、印刷技术

改造传统印刷的高新技术;数字印刷技术;绿色印刷工艺技术;特种印刷工艺技术等。

以上所讲内容,就是今日知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文化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这些是文化企业所必须了解的知识,不要由于自我认为,导致没有参与每一年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这对企业而言是不小的损失,单单从企业税收优惠减免就能很直观的体现出来,并且这是国家支持的项目政策,你却迟迟没有去关注,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企业家们应该积极参与进来,为企业的发展做好充足的准备。有其他项目申报知识的朋友,欢迎关注今日知讯,动动你的手指点下赞吧。

文化地理标志商标的概念

文化地理标志商标是笔者对传统地理标志商标概念的发挥、延伸,也是本书的独到之处。《广东地方税务》杂志早在2011年就开设了《广东文化地标》专刊,开展“广东地标”的研究探索活动。本人应邀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广东文化地理标志商标”之管见——以广州申请“国际商都”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注册和保护为视角》。文章指出,知识产权意义上的“文化地理标志商标”与通常意义上的“文化地标”是不同的。通常人们理解的文化地标,是指与文化有关的,极具地方或城市特色,代表该地或该城市文化成就的建筑设施、历史标记或公园、文化娱乐场所等,多是文化形象工程,当然也不乏人民群众溢美之词,但其或停留于专家的评审解读之中,或止步于媒体的宣传报道之中,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和知识产权的高度。如《广东地税》列举了17个广东省文化地标,即属此类工程,它们分别是:广东省博物馆新馆广州大剧院广东科学中心广州国际体育演艺中心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广州辛亥革命纪念馆广州市友谊剧院深圳音乐厅佛山琼花大剧院东莞玉兰大剧院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江门市星光公园江门五邑华侨华人博物馆中国客家博物馆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河源恐龙博物馆潮州市博物馆笔者认为,上述广东“文化地标”与知识产权意义上的广东“文化地理标志商标”有关系,但并不是一码事。要上升到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地理标志商标,它不能仅仅靠评比,靠宣传,靠锦旗,甚至上级主管部门、某个权威协会组织的认证认定,而必须依法申请、审批、授牌、保护。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审查认证公示活动,依法审批授予才能取得。一旦取得“文化地理标志商标”资格,则其必然具备法律的合法性、唯一性、垄断性、排他性等特征。故此,文化地理标志商标的概念指代表1个地方或城市文明程度和文化特色,具有标杆意义的文化符号、文化名片、建筑设施。建筑设施如法国的埃菲尔铁塔、美国的自由女神像、英国的大笨钟。文化符号如珠海的“幸福之城”、大连的“浪漫之城”广州的“国际商都”等。文化名片如山东曲阜是孔子故里,湖北武当是道教胜地,洛阳是十三朝古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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