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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商标误区,十二五的商标战略目标

  
很多企业对十大商标误区,十二五的商标战略目标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十大商标误区,十二五的商标战略目标,希望大家能对十大商标误区,十二五的商标战略目标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十大商标误区,十二五的商标战略目标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十大商标误区,十二五的商标战略目标

十大商标误区

十大商标误区-福建、福州、、、厦门注册商标代理

1你认为商标不申请注册就不能用么?

当然不是。商标有申请注册商标与未申请注册商标之分,未申请注册的商标也是商标。但使用别人已申请注册的商标会侵权,而注册商标是自愿的。注册商标获得的是商标专用权而非商标的使用权!

2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的未申请注册商标被别人抢注,就不能再申请商标了?

完全无需担心,可是要把握好之后的机会哦!由于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申请注册申请人能够享有优先权。有了优先权,就能够放心地申请商标啦!优先权证明文件通常由展会主办出具或证明。

3你认为一件商品上只能使用1个商标吗?

在一件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件数并无限制,在同种的不同系列商品上使用不同的商标能够细分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在一件商品使用两个以上的申请注册商标,通常都以主、副商标的形式配合使用。主商标不变的情况下,每推出一种新产品或新型号还能够此外使用1个商标,由于主商标的知名度较高,能使消费者较容易接受和认可使用副商标的商品。如“海尔小公主洗衣机、“海尔画王子冰箱、“大众桑塔纳汽车、剑南春集团的“金剑南、“银剑南酒等。“海尔、“大众、“剑南春是企业的主商标,“小公主、“画王子、“桑塔纳、“金剑南、“银剑南为副商标。

4你认为®和TM是能够随便标记的吗?

R是申请注册的英文register的开头字母。TM是英文trademark的首字母缩写,“TM表明声明该标志是作为商标使用,而“®则表明该标志已经是申请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但对TM的使用和管理没有规定,只要是经营者想告知别人某标志是其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无论该标志是否申请注册商标,都能够使用“TM。假如改变了申请注册图样,或者商品没覆盖到,滥用®可能招致工商处罚。

5你认为仅有平面图形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吗?

立体商标、声音商标要哭晕在洗手间!想要申请注册立体商标(三维商标)关键是要有“显著性。要带来超出产品属性之外的新视觉印象,让公众看到商标就能联想到对应的商品。比较知名的立体商标有劳斯莱斯车头的飞翔女神、酒鬼酒的酒瓶、麦当劳线条非常圆滑的大M等。许多商品的外包装就是很有潜力的立体商标,企业常常更换包装,公众无法在产品和包装之间形成关联,也就形不成申请申请注册商标必需的显著性了。除了图形和立体商标,商标还能够包含文字、字母、数字、颜色组合以及声音等。国外还有单一颜色商标、位置商标,甚至还有味道商标和触觉商标,这要消费者怎么识别,蒙圈中!

6你认为申请注册了商标之后使用的情况下能够随意添加装饰吗?

注册商标时是什么模样使用的情况下就应该是什么模样。哪怕在申请注册时是正楷,使用时变成了艺术字体,也会属于不规范使用。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被撤销申请注册商标的。因此应该在申请申请注册时将商标设计好!假如注册商标成功后再加上了其他LOGO一起使用,那么这个LOGO则不属于申请注册商标范畴,是不受保护的,并且LOGO与别人雷同可能还有侵权的风险呢!

7你认为任何商标都能够未经申请注册使用么?

尽管注册商标是自愿的,可是法律有但书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注册商标。在中国,目前必须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仅有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烟草制品未经核准申请注册,不仅不能销售,连生产都是不容许的。

8你认为彩色商标在申请的情况下必须指定颜色么?

实际上正好相反,不指定颜色的保护范围更广泛。假如指定颜色,以后在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就不能更换颜色。

9你认为购买的商标被宣告无效一定能获得原来的注册商标人赔偿么?

假如原注册商标人不存在恶意给别人造成的损失,就不能要求赔偿。申请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在法律上视为从未存在。但对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人民法院做出的已经执行的侵犯商标权案件判决、裁定、调解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侵犯商标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不具有追溯力,除非注册商标人存在恶意且给别人造成损失。

10你认为注册商标成功后就能够没事了么?

申请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能够申请商标局撤销该申请注册商标。这个正当理由仅限于: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以以及他不可归责于注册商标人的正当理由。

十二五的商标战略目标

2011年,经云南省政府同意,云南省工商局制定了《云南省商标发展“十二五”规划》(云工商发〔2011〕85号),规划中要求,到2015年底,全省有效申请注册商标新增2.6万件以上,总量超过7万件;中国驰名商标新增40件以上,总量超过60件;地理标志新增41件以上,总量超过60件;云南省著名商标新增543件以上,总量超过1500件。云南省自2008年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以来,商标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绩,为实施“十二五”商标规划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12年6月底,云南省共有有效申请注册商标6.5万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2件,中国驰名商标45件,云南省著名商标1117件。与2008年年底相比,云南省申请注册商标增长了1.3倍,驰名商标增长了5.4倍,著名商标增长了0.85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增长了4.2倍。云南省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以来,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依托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以打造州市知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三大方阵”为核心,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建立健全了全省商标战略政策体系、规划体系和考核体系,打造了云南白药、香格里拉、七彩云南等一批中外知名商标企业,形成了多个品牌集中度较高的产业。实践证明,商标品牌对促进云南省的产业发展、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提高云南省的对外开放合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1年,云南省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总产值1372亿元,占全省GDP的16%。云南省著名商标企业总产值2721亿元,占全省GDP的31%,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已成为推动云南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宣威火腿”“文山三七”“蒙自石榴”等一批高品质特色地理标志产品,走向全国、走出国门,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金字招牌”。例如,“四烟一药入选胡润品牌榜”。云南有得天独厚的气候和生物资源优势,不少品牌已成为百年老店,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2011年6月29日发布的《2011胡润品牌榜》显示,“云烟”“玉溪”“红塔山”“红河”“云南白药”5个品牌入选该品牌榜,在全国省市区中位居第六位,排名仅次于北京、广东、上海、浙江和江苏。作为云南省唯一入选榜单的医药行业品牌,云南白药以69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居榜单第63位。认真落实《云南省商标发展“十二五”规划》,用足用好国家工商总局支持云南实施商标战略的5条优惠政策,进1步突出云南省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外向型企业,全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加快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和发展,充分发挥驰名、著名商标在做大做强企业、形成产业群体、壮大产业板块、拉长产业链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和企业合理流动,以企业竞争力的提高来推进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以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来带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最终促进云南省经济跨越发展。云南省“十二五”商标规划的实现状况和态势令人欢欣鼓舞,截至2013年6月底,云南省“全省有效申请注册商标累计达到8.1万件;已申请注册和初步审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69件;去年云南省又获准认定中国驰名商标22件,是年度认定数的历史最高纪录,驰名商标总数达到56件;去年新认定云南省著名商标245件,著名商标总数达到1398件”。为全面和超额实现“十二五”商标规划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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