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设计商标一般需要遵循法律要求,设计商标追踪调研

  
很多企业对设计商标一般需要遵循法律要求,设计商标追踪调研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设计商标一般需要遵循法律要求,设计商标追踪调研,希望大家能对设计商标一般需要遵循法律要求,设计商标追踪调研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设计商标一般需要遵循法律要求,设计商标追踪调研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设计商标一般需要遵循法律要求,设计商标追踪调研

设计商标一般需要遵循法律要求

设计商标必须遵循法律要求(一)选择商标的合法性选择商标当然要考虑到法律上的有效性,即能获得申请注册、受到保护。商标须具有合法性、显著性、新颖性特征。所谓“合法性”,即指商标名称和图形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主要是指商标的构成不得含有商标法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和图形。2013年的《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别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含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能够作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2013年的《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可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申请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2013年的《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以及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能够作为注册商标。2013年的《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申请注册。2013年的《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依据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未在中国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申请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已经在中国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注册商标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申请注册并禁止使用。设计商标,必须规避注册商标的禁用条款。《商标法》明确写明不得作为注册商标和使用的各种情形,即商标名称和图形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商标的构成不得含有商标法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和图形,否则不具有合法性,该商标不予申请注册并禁止使用。

设计商标追踪调研

追踪调研必须长期有规律地收集消费者信息,通常采用定量方法向营销人员提供即时信息,使用由商标审计或其他方式明确的一组关键维度,考察商标以及营销计划的业绩。不同于商标审计在明确长期战略方向时的作用追踪调研的目的在于对营销人员制订相对较短期的战术计划提供即时信息。追踪调研为营销人员提供了连续的基础信息,对于他们的日常决策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随着商标辅助营销计划的增多,对每一营销活动分别进行研究的难度和成本越来越高,而迫踪调研则为考察一组营销活动对商标资产的整体效果提供了有价值的、动态的了解。无论营销计划在一段阶段内发生了多大的转变,都必须对商标健康程度进行监控,以便在必要时做适当调整。对商标的追踪,能够从考察特定商标的认知度入手。对于商标认知度,般而言,理想的情况是在商标追踪调研中采用一套从概况到具体的系统的方法来考察商标形象,尤其要重视特定商标感知(消费者认为商标特点是什么)和商标评价(商标对消费者代表着什么)。根据消费者知识结构的丰富程度,一般总会存在着一些与商标相关的具体商标联想,这些商标联想都是潜在的、可长期追踪的对象,其中最重要的是那些作为商标定位基础的商标特质和价值联想,它们能够是与竞争商标相一致的共同点,也能够是与众不同的差异点,例如与业绩有关的有利因素—方便、使用简单等等。当然,这些构成潜在商标资产来源的具体商标联想,应该从商标力度、赞誉度和独特性的角度入手,并按这一顺序进行评估。由于,除非商标联想力度足够强大,使得消费者很容易就能想到这一商标,否则商标赞誉度就无从谈起;除非商标拥有足够的好感和支持,使得消费者能据此做出购买决定,否则商标联想的独特性也无从谈起。针对一些关键性商标联想,对这3个维度都应进行评估。同时,由于商标通常是在不断增加的产品水平上竞争的,因而很有必要对所有能与竞争商标区别开来的商标联想进行评估。除商标联想外,对消费者的商标态度、心理动机和购买行为也很有调研追踪的必要。此外,在行商标追踪时,当某一商标与众多产品相联络,且与公司或家族商标战略有关的情况下,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分辨清楚,哪一种特定的产品最能在消费者心中代表商标,哪一种特定的产品最能影响消费者对商标的感知。一般而言,商标追踪的对象通常是商标当前的消费群体。对于商标当前的消费群体,能够先根据消费量等其他指标进行细分,其次根据必须选择某细分群体作为商标追踪的对象。不过,考察非商标使用者甚至整个产品大类的消费者,也大有裨益,例如,追踪那些忠于商标的消费者,忠于其他商标的消费者,或在商标间摇摆不定的消费者,都会对商标营销活动有所协助。同时,营销渠道的成员也很有追踪的价值,例如,能够紧密追踪中间商了解他们对商标的感知以及行为和他们心目中的商标形象,也能够直接问零售商这样的问题:“假如你们商店里的商品贴上×x商标的标签,您认为会卖得快一些吗?为何?”同样重要的是,也要对雇员进行追踪,以了解他们对商标的信任程度,以及他们认为自己现在或将来会在多大程度上为该商标的资产做出贡献。这样的追踪在服务性机构中尤为重要,由于这些机构中的雇员对商标资产的影响非常大。收集追踪信息的时间频率,也是1个必须加以明确的问题。对商标联想的一次有效的监察,必须持续不断地追踪调研,必须在1个相当长的时间段里从消费者那里连续不断地收集信息。不间断追踪的优点,在于它能消除“失常的或者特别营销活动或事件”(例如一场引人注目的新的广告宣传,或营销环境中小概率事件的发生)带来的干扰,提供一套更有代表性的基础方法。许多公司每周甚至每天都对一定数量的不同消费者进行访谈(通常采用简短的电话访谈形式),以实时把握消费者商标感知、偏好、使用情况以及人口统计特征。一般来讲,追踪调研的频率取决于产品的购买频率。例如,对耐用品追踪的频率较低,由于这些产品的购买频率低。除此之外,商标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对追踪调研的频率也有较大的影响,在成熟市场中消费者的意见转变不大,但在新兴市场中却转变很快,因而在产品引入期商标追踪调研的频率就应该相应增大。除此之外,当某一商标的联想比较稳定和持久时,追踪调研的频率能够稍低。不过,即使商标营销在长期内转变不大,对商标的追踪也是十分重要的,由于即使没有其他原因,仅仅是竞争对手的进入,也会改变整个市场的力量对比,从而改变消费者感知。例如,在MCI以“年轻的、莽撞的家伙,刚从学校毕业,急于表现”的形象进入美国电信市场后,尽管AT&T的营销计划没有转变,但在消费者眼中,它的商标形象却变成了“年长的、银行家类型的人物,做生意时稳重、传统”。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