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商标享有声誉的界定,商标象征图形设计

  
很多企业对商标享有声誉的界定,商标象征图形设计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标享有声誉的界定,商标象征图形设计,希望大家能对商标享有声誉的界定,商标象征图形设计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商标享有声誉的界定,商标象征图形设计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商标享有声誉的界定,商标象征图形设计

商标享有声誉的界定

商标“享有声誉”的界定。《欧共体商标条例》第8条和第9条都使用了“共同体商标在共同体内享有声誉”,其他国家在国内商标法中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如《英国1994年商标法》中采用的是“在先商标在英国享有声誉,或共同体商标在欧共体内享有声誉”。怎样理解“声誉”,以及怎样理解商标享有声誉的地理范围,是淡化条款使用的1个重要问题。1999年,欧盟法院就比利时法院提出的怎样解释“声誉”这个概念做了回答。欧盟法院认为,假如1个商标指定使用的产品或服务所涉及的相关公众中,有相当占比的部分已经知晓该商标,该商标就应当享有声誉。仅有在公众面对在后商标时,即使它被使用在不类似的商品上,两个商标之间也可能产生联络,并由此而导致在先商标遭受损害,该商标才具有足够的知晓程度。在评论1个商标是否享有声誉时,不能仅仅以诸如知晓该商标的人数之类为标准,而应当以许多不同的标准来判断,这些标准包含“该商标所占有的市场份额,该商标使用的强度、地域范围和持续时间,以及经营者在推销该品牌时所作的投资规模”。欧盟法院还指出,商标必须在成员国享有声誉,但并不必须在该成员国的所有区域都享有声誉,只要在大部分地区享有声誉就足够了。可是到目前为止,享有“声誉”的商标与驰名商标的关系并不十分明确。有观点认为,声誉商标应当比驰名商标的要求高。另一种观点认为,声誉商标的要求与驰名商标不同,但两者具有关联性:驰名商标针对的是知晓该商标的消费者数量,而声誉商标则强调该商标的质量,看它是否具有了某种符号的属性。第三种观点认为,声誉商标比驰名商标的要求低得多,前者只要“知晓”,而后者则必须广为知晓。欧盟法院到目前为止尚未就声誉商誉与驰名商标的关系作出明确的解释。

商标象征图形设计

在识别系统中,除了企业标志、标准字、企业造型外,具有适应性的象征图形也经常被运用。象征图形又称装饰花边,是视觉识别设计要素的延伸和发展,与标志、标准字体、标准色保持宾主、互补、衬托的关系,是设计要素中的辅助符号,主要用于各种宣传媒体装饰画面,加强企业形象的想法力,使视觉识别设计的意义更丰富,更具完整性和识别性。一般而言,象征图形具有如下特性:(1)能烘托形象的想法力,使标志、标准字体的意义更具完整性,更易于识别;(2)能增加设汁要素的适应性,使所有的设计要素更加具有设计表现力;(3)能强化视觉冲击力,使画面效果富于感染力,最大限度地创造视觉诱导效果。然l玑不是所有的企业形象识别系统都能开发出理想的象征图形。有的标志、标准字体本身已具备了画面的效果,因此象征图形就失去了移{极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标准色丰富视觉形象更理想。一般而言,标志、标准字体在应用要素设计表现时,都是以完整的形式出现,不容许其图案相重叠,以确保其清晰度,对象征图形的应用效果则应该是明确的,而不是所有画面都出现象征图形。象征图形是为了适应各种宣传媒体的必须而设计的,可是,应用设计项目种类繁多,形式千差万别,画面大小转变无常,这就必须象征图形的造型设计是1个富有弹性的符号,能随着媒介物的不同,或是版而面积的大小转变作适度的调整和转变,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定型图形。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