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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商标存在混淆的方法,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

  
很多企业对判定商标存在混淆的方法,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判定商标存在混淆的方法,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希望大家能对判定商标存在混淆的方法,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判定商标存在混淆的方法,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判定商标存在混淆的方法,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

判定商标存在混淆的方法

商标混淆可能性问题是商标法中极具争议的问题,其认定往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含在先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两商标的近似度、商品的相似性、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注意程度以及原被告双方的广告宣传和销售途径等情况。传统的商标立法均是建立在专属原则之上的,即我国《商标法》规定的申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申请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对“混淆的可能”的认定涉及在个案基础上的事实认定,因此各国只能在认定“混淆可能性”的过程中逐渐总结了一些必须遵循的原则,由于分歧太大,TRIPS协定除了简单地规定“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商标则推定存在混淆的可能”之外,也未能明确何时会有可能混淆,尤其对何谓商标近似、何谓商品或服务类似以及与“混淆的可能”的关系均未置一词,并且对“推定”是否能够推翻也没有任何说明。应当说,混淆首先是消费者的某种认知状态。有学者认为:“混淆系指购买人对两标章在心理上产生来源相同之联想。误认则指两商标因使用于相同或近似之商品上,因标章之名称或外观近似,致使购买人所欲买之商品与实际买到之商品有所不符之谓。”还有学者认为混淆之可能,是:“由于系争商标及商品相同或近似,致相关大众中相当部分,虽施以普通所用之注意,仍有将不同事业之商品误认来自同一来源之虞,或虽知商品来源不同,但有误认其来源彼此间有关联之虞。”在消费者看来,相同的商标代表着相同的来源,因而假如看到1个保存在自己记忆中的商标标识,消费者就会马上联想到1个原本存在的商品生产者。而在使用相似商标的情况下,如碰到“哈哈娃”商标,消费者首先会联想到杭州的“哇哈哈”商标,并进1步将使用“哈哈娃”商标的商品误认为使用“哇哈哈”的商品,将1个自己未知的来源视为1个已知的来源,从而作出错误的消费选择。对于判断相同商标的判断方法,有学者认为,相同商标是指“构成商标之文字、图形、记号或其联合式,其意匠、设色完全相同而言。至于商标构成要素之态样的大小文字之各体、正草、大小及排列方式之相异,标明方法之不同,均无碍于商标相同之构成。”而对于相似商标的判断,较为复杂。我国民国阶段最高法院1932年上字第1073号判决认为对于商标相似程度进行判断时,应以普通人在交易时,“对于商品施以普通所用之注意,犹不免有发生混同、误认之虞者而言”。在判断近似商标的使用是否导致混淆时,应当参考以下原则:(一)以一般购买人的普遍注意为原则(二)消费者记忆测试的原则(三)商标的显著性强弱原则

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

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

商标是在商品上的图形或者文字等的标志。那么大家在生活中,可能也会遇到同一种类型商品它们的商标很相似的情况。那么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在下文中,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的详细内容。一、文字商标的审查(一)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二)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商标由1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2、商标由3个或者3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三)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四)中文商标由3个或者3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五)外文商标由4个或者4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首字母发音及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六)商标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七)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八)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九)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十)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更 、词性等转变,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十一)商标是在别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十二)商标是在别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标明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十三)商标是在别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以及他特点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十四)商标是在别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以及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含义或者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十五)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整体含义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十六)商标完整地包含别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二、图形商标的审查(一)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二)商标完整地包含别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三、组合商标的审查(一)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二)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整体呼叫、含义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三)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整体构成、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四)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因图形为本商品常用图案,或者主要起装饰、背景作用而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商标整体含义、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五)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在上文中,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有关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的相关内容,详细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文的内容过后,也有了进1步了解。假如您在商标权方面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律问题,您能够直接在 网站进行提问。延伸阅读:商标权转让的常见问题有什么?申请注册商标权取得日是哪天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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