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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成为全国商标示范城,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了完整的机构和程序来处理商标争议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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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成为全国商标示范城,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了完整的机构和程序来处理商标争议的评定

南京成为全国商标示范城

近日,市工商局出台《关于提升商标品牌工作全省首位度的意见》,提出到2019年,把南京建设成为全省注册商标、运用、保护和管理的中心城市,成为全国一流的商标战略示范城市。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标明,商标是品牌的主要标志,是对品牌进行法律保护的重要载体,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是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要素,在南京实施“121”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实践中,商标品牌战略将发挥积极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近几年,南京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提升战略,注册商标申请量持续稳步增长。去年,全市新申请商标4.29万件,全市国内有效申请注册商标已达16.3万件。可是,和一些先进城市相比,我市的商标发展情况还有一定的差距。例如,商标注册申请量、有效申请注册量在全省尚位于第二位,落后于苏州。

为进1步提升南京商标品牌工作在全省的首位度,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具体目标。其中,国内注册商标要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在全省保二争一。力争使我市每一年新申请商标数量、新增申请注册商标数量均占到全省总量的20%以上;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要实现跨越发展,在全省争二进一;集体注册商标要逐步扩大领先优势,在全省稳居第一。

按照上述目标,市工商局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首要的就是实施品牌促进计划,促进产业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全市“十三五”规划,结合《加快推进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以“两落地一融合”为导向,大力培育新型电子信息、绿色智能汽车、高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与节能环保新资料、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和科技服务、文旅健康、现代物流和高端商务商贸、人工智能、未来网络、增材制造,以及前沿新资料、生命健康等交叉应用领域商标品牌,大力培育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未来产业等全市优先发展、优化升级的主导产业商标品牌。

同时,市工商局将突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和外向型企业实施地方标准推进力度,每一年重点指导130家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体系。

突出行业重点,打造领军品牌。把智能电子、软件服务、先进制造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特色产业培育成为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品牌产业。聚焦互联网经济与创新驱动发展,以传播高端化、技术(服务)高端化带动品牌高端化,打造一批价值逾百亿的高端品牌,培育一批价值逾50亿的成长型品牌,力争到2019年全市有3个品牌入围世界品牌价值500强。深化农业、农产品品牌建设,到2019年全市每个涉农乡镇都至少拥有一件特色农产品品牌。

鼓励企业开展国际申请注册,并购海外品牌。通过完善出口品牌培育、评价、宣传和保护机制,巩固完善商标国际申请注册扶持政策,进1步加快推进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力争每一年全市新申请50件以上,到2019年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数达到400件。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了完整的机构和程序来处理商标争议的评定

商标局在处理商标评定时,会根据案情的必须指派3名以上具有丰富经验的审议员出任商标评定委员具体办理。商标权利人请求评定时,必须向商标局呈交请求书。商标局会将当事人呈交的书状抄示对方当事人,给定期限互相答辩,同时也能够发诘问书要求当事人陈述回答。评定委员评议案件实行表决制,需过半数通过才能评决。对评决不服的,能够在评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请求再评定,对再评定结果仍然不服的还能够向商标局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受理对商标局再评定不服的机关随着政府部门的调整前后有所转变。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为工商部,1930年工商部和农矿部合并,成为实业部。到了抗日战争阶段,实业部又调整为经济部。这些部门为了处理商标行政复议,都专门成立了诉愿审理委员会。由各部的部长指派主席和委员,审理过程也有比较完整的程序,一般必须一半以上委员到场才能开会,到场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才能通过。①除此之外,假如对商标行政复议结果仍然不服,南京国民政府还设立了再复议机关,这点与北洋政府有所不同。行政院即为再复议机关,设置有诉愿审议委员会。行政院的院长会指定该委员会的委员,其中还设置常务委员3人。遇到再复议的案件,一般情况都是由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特别重要的则召开全体委员会审议表决。诉愿不服者,仍然能够提起行政诉讼。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并无专门的行政诉讼审判机关,直至1932年11月《行政法院组织法》和《行政诉讼法》颁布后,才予以落实。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所有的行政诉讼都由行政法院负责受理和裁判,有关商标的行政诉讼是由行政法院的第一法庭具体承办。和北洋政府阶段的平政院不同,行政法院不再是1个行政机关,而是规范的司法机关,采用诉讼程序办案,其裁决效力和最高法院相同。至此,南京国民政府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商标行政管理和救济体系,促进了商标法律制度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的商标行政管理工作因1932年国民政府西迁至洛阳而有变动。随着战局的转变,商标局曾经短期将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后来辗转全国各地办公,直至1936年3月以后,随着政府人事调整,商标局才重新回到南京,原有天津、武汉、青岛和广州的专员办公处被撤销。但不久抗战爆发,商标工作又陷于动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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