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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失去了著名汉堡巨无霸的欧洲商标权,麦当劳在欧盟失去Mc品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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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失去了著名汉堡巨无霸的欧洲商标权,麦当劳在欧盟失去Mc品牌保护

麦当劳失去了著名汉堡巨无霸的欧洲商标权

麦当劳失去了著名汉堡巨无霸的欧洲商标权

上个月,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发布了一项意外的决定,撤销了快餐巨头麦当劳的“BIG MAC也就是巨无霸的欧盟注册商标。 这个决定是麦当劳和爱尔兰快餐店Supermac's之间持续战斗的最新进展。

麦当劳在2014年反对Supermac's的“SUPERMAC'S商标注册申请后开始陷入困境。 麦当劳声称,该商标的申请注册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不公平的优势,并损害麦当劳的许多商标的独特性或声誉,包含自1998年以来在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注册的“BIG MAC。最终, 2016年,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反对部门裁定,对于与麦当劳各商标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相似的所有商品和服务,必须拒绝SUPERMAC'S商标。

Supermac通过在2017年提出撤销麦当劳大BIG MAC标志的请求回击麦当劳。根据欧盟商标法的规定,Supermac声称麦当劳在申请注册之日起连续5年内未对欧盟真正使用过大的MAC标记,这与其他任何申请注册商品和服务有关。

为证明这种用途,麦当劳提交了麦当劳代表的宣誓书,广告海报的宣传册和打印件,麦当劳网站的打印输出以及维基百科的打印输出。可是,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的取消部门明确这一证据不足。取消部门的结论是,尽管证据显示与某些相关商品有关的BIG MAC商标,但它没有提供该商标真实商业存在的任何数据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其使用的程度,未能明确作为任何使用的地点,时间或程度。例如,取消部门注意到网站资料显示了使用BIG MAC标记,但未能显示访问网站的频率,访问网站的位置,或是否通过网站下达任何订单(或是否甚至能够这样做)。因此,取消部门明确麦当劳“尚未证明其申请注册的任何商品和服务的[BIG MAC标记]的真实使用并完全取消了商标。

尽管这是1个令人惊讶的结果,鉴于麦当劳以及巨无霸汉堡的广泛普及和商业成功,它提醒所有商标所有者,无论大小,都要勤于维护他们的商标。即使像巨无霸这样大的东西也不能免于商标权的损失。

麦当劳在欧盟失去Mc品牌保护

麦当劳先前失去其品牌“Bigmac”的品牌保护后,又失去了针对其品牌之一“Mc”的品牌保护。Supermac的竞争对手在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出的异议是基于取消“Mc”商标的重新申请注册。麦当劳与Supermac之间的案子始于Supermac难以在欧盟申请“Supermac's”品牌的申请注册,由于麦当劳一向反对EUIPO的党派始终以其对“Mc”一词的专有权为由提出异议,从而阻止了该案,因此不应有其他任何一方谁可能会使用麦当劳以外的品牌。除此以外,mac”与麦当劳的品牌,例如“MACFISH”,“McCafe”和“McCHICHKEN”。因此,麦当劳认为Supermac的品牌不能在欧盟申请注册为商标。麦当劳提出的异议最终使Supermac的业务不想扩大其在欧盟的业务。除此之外,由于Supermac在欧洲联盟保护其品牌的努力始终失败,因此Supermac最终以麦当劳未对某些类型的产品和/或服务正确或诚实地使用“Mc”品牌为由,向EUIPO提出了取消“Mc”注册商标的请求。申请注册。基于这些异议,EUIPO审查了麦当劳的商标“Mc”,并决定通过取消麦当劳申请注册的某些类型的商品和/或服务的“Mc”注册商标来批准Supermac's提出的异议,由于已证明麦当劳没有使用该商标“Mc”代表已申请注册的几种商品或服务。关于上述情况,请注意,在欧盟,有关方能够通过证明其他申请注册方的商标自申请注册之日起5年内未在欧盟使用过,而向EUIPO提交注册商标的取消。在这种情况下,Supermac成功证明了麦当劳没有诚实地使用“Mc”品牌,因此EUIPO最终取消了某些类型的商品和/或服务的麦当劳“Mc”品牌申请注册。在印度尼西亚,第74年第20条第1款中关于商标和地理标志的第20年法律中也有同样的规定,其中指出:“申请注册商标的删除也能够由第三方以诉讼的形式向商事法院提出,理由是该商标自申请注册或最后使用之日起连续3年(3年)未在商品和/或服务贸易中使用过”因此,能够得出结论,自注册商标以来,必须使用已在印度尼西亚和欧盟申请注册的商标。假如未使用该商标,则可能会威胁有关第三方通过印度尼西亚的商事法庭或欧盟的EUIPO取消或注销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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