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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及原产地地理标志商标的开发运营,旅游局擅自使用我的摄影作品制作宣传画是否侵害了我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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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及原产地地理标志商标的开发运营,旅游局擅自使用我的摄影作品制作宣传画是否侵害了我的著作权

旅游及原产地地理标志商标的开发运营

旅游及原产地地理标志商标的开发运营地理标志商标涵盖的范国很广。从大的方面分类,可分为服务类地理标志商标和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从产品的结构方面可分为农产品、农副产品和食品,还有种植养殖、手工制品,以及利用传统工艺、传统方法而制作的产品等等。现代意义上地理标志商标的研究范围,除上述内容外还包含地理标志商标产品标准、旅游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文化地理标志商标、文化符号标志、老字号、专业市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化,以及与此相关的经济文化社会宣教活动。在如此庞杂的地理标志商标海洋中遨游,怎样取舍,剔繁去芜,去伪存真,抓住重点,创造社会和经济效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广东为例,我们觉得大抵上能够将重点放在城市形象标志、文化地理标志商标、旅游商标、老字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专业市场、地理标志商标产品标准、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民俗文化民间文艺的保护、地理标志商标的原产地申请和保护方面。从全国范围而言,可重点开发如下几个方面的地理标志商标。旅游地理标志商标旅游经济是搞活经济、扩大内需的最活跃因素,尤其是有历史文化内涵的旅游地理标志商标,更是各级政府争先恐后、深挖创新的主题。1.自然生态,如九寨沟、黄龙、武陵源、三江并流等。2.历史文化,如老子故里、李白故里、秦始皇陵、兵马俑、京剧、昆曲、东北二人转等。3.商业主题,如北京王府井、上海城隍庙、广州北京路、成都宽窄巷子等。4.建筑、园林,如广州广州塔、上海东方塔、西安的钟鼓楼、苏州园林、扬州瘦西湖等。5.古城、古镇、古村,丽江古城、平遥古城、周村、乌镇、凤凰镇。6.红色旅游,如延安、井冈山、西柏坡、遵义等。光就旅游地理标志商标而言,内容就如此庞杂。我们怎样进行保护和管理呢?从硏究设计规则到申请申请注册保护,再到营运管理,一类揽子服务,每个环节都不能错过。例如广州老字号旅游一条街,我们不仅要甄别选定老字号产品,并且还要对产品进行分类和商业价值评估,从整体设计到细枝末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如街徽、街旗、街名、街色、街门、街歌,再到老字号集体商标的申请保护,除此以外我们还要协助企业制定产品标准,规划品牌发展战略市场拓展保护、宣传推广等方案。毫无疑问,旅游早已不是1个吃喝玩乐的初级概念,而是集历史文化产品展销宣传教育于一体的现代概念。它带动的产业之广,人数之多,经济体量之大,越来越超越人们的想象。因此,怎样利用旅游地理标志商标做大做强本地经济文化这篇文章,早已不是旅游界1个部门管辖的范畴,而是当地规划经济文化城乡统筹发展的大事。例如华西村,号称中国第一村,旅游已占其经济体量的20%-30%;如江南的乌镇、周庄,江西的井冈山、瑞金、婺源,旅游已发展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原产地专业市镇专业市镇是长期的历史文化地理条件形成的特色产品和服务,由此汇集而自然形成的专业市镇。如广东东莞寮步镇为代表的“莞香”(有1300年历史,产值超过300亿元),又如浙江义乌小商品市场、永康五金市场、广东顺德乐从家具、云浮大理石。具体言之,可分为如下几种:1.以产品带动,如顺德的白色家电、阳江刀具、福建沙县小吃、武汉精武鸭脖。2.以文化品牌宣传带动,如佛山南海的南狮表演、客家的山歌表演、河北吴桥的杂技表演等等。3.具有特殊意义的旅游线路和教育基地,如具有红色旅游特色的江西井冈山教育基地、上海浦东新区、陕北的延安教育基地等。4.以某种服务特色著称和市场规模见长的“地理标志商标”,如成都茶馆、长沙洗脚城、重庆棒棒、广州早茶等。又如罗定市泗纶镇的“泗纶蒸笼”距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该镇几乎家家生产蒸笼,年产蒸笼2亿只,产值5亿元,已申请申请注册了国家地理标准产品。凡此种种,不胜枚举。专业市镇的培育,绝不是提1个口号、授1个牌匾就能成功的,而必须深挖历史文化根源,还要在优势传统文化和产业基础上加上投资精雕细琢、打造特质、形成模式、树立品牌,才有可能形成名副其实的原产地专业市镇。

旅游局擅自使用我的摄影作品制作宣传画是否侵害了我的著作权

市邮政局准备出版一套反映我市风光的明信片,委托市摄影协会向会员征集反映我市新形象的摄影稿件。作为会员,我经过反复构思、精心策划,利用工地脚手架取景,拍摄了一幅展示我市风光及主城区新建筑风貌的照片。该照片捕捉住云彩及风力的瞬间转变,展示了我市清亮秀美的自然风光,主城区标志性新建筑位于黄金分割线上,与此外几幢极具特色的高大建筑一起,点缀在绿茵环抱的护城河边,倒影在如镜的水面上。我将此幅作品作为应征稿件提交给市摄影协会,该作品至今尚未公开发表。不久,市旅游局通过市摄影协会将我的这幅作品以彩页形式印制为广告,随着我市日报一起向社会发送。该广告使用了我拍摄的这张照片,但未指明该照片摄影者的姓名和照片的名称。我认为,市旅游局未经我本人许可,擅自以不署名和改变名称的方式使用我尚未公开发表的摄影作品,令我十分气愤。可是,我不清楚我是否对已提交给市摄影协会的摄影稿件还拥有著作权?市旅游局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我只想要求市旅游局署上我的名字,给予一定的使用报酬,并不想要求停止使用我的作品作为旅游广告,我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含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五)摄影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据本法享有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2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能够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据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54条:“著作权纠纷能够调解,也能够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能够毫无疑问,你的著作权受到了市旅游局的侵害,你能够通过法庭调解的方式达到你的要求。下面进行具体分析:(一)市旅游局使用你的摄影作品制作宣传画侵害了你的著作权。第一,你对已提交给市摄影协会的摄影稿件还拥有著作权。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械,在感光资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摄影作品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但并非所有的照片都能成为摄影作品,仅有达到一定创作高度、具有独创性的照片,才能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本案中的照片由你精心构思、恰当取景,通过对云彩的瞬间转变和建筑物的水中倒影等艺术效果的捕捉,生动地反映了风景如画的城市风光。该照片凝聚了你的创作智慧,达到了一定的创作高度,已经不是自然风景与城市建筑的简单再现,应该认定为著作权法上的摄影作品,你作为该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的规定,尽管这幅摄影作品至今尚未发表,但这并不影响你享有著作权。并且,该作品是为邮政局征稿而作,你将摄影稿件提交给市摄影协会之后,仍然拥有著作权,市摄影协会无权许可市旅游局使用,因此市旅游局未经你同意就使用你摄影作品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第二,市旅游局在对外宣传中使用你尚未发表的摄影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为了有利于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合理使用”别人作品的情形,即使用别人的作品能够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根据上述法律第(七)项的规定,假如旅游局为执行公务使用你的作品则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之一,但必须有以下4个前提条件:一是旅游局为了执行公务活动的必须;二是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不得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三是你的作品已经发表;四是使用时应标明作品名称以及你的名字。这4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即构成著作权侵权。本案中的市旅游局负有旅游宣传的职责,广告发售也在合理范围之内,符合前两个条件,可是,被使用的照片只是作为你的应征稿件提交给市摄影协会,尚未公开发表。市旅游局也未标明照片的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符合后两个条件。因此市旅游局的使用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别人作品的情形,仍构成著作权侵权,应向你承担侵权责任。(二)你能够与市旅游局通过法庭调解解决纠纷。一般说来,著作权侵权纠纷通过诉讼解决的结果通常是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是,这并不是你的愿望,你也并没有想因此而发财,或者希望市旅游局承担怎样严重的法律责任。你只要求市旅游局在标明你的姓名、作品名称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你的作品,并给予一定的使用报酬即可。你能够向市旅游局表达这一较低要求的愿望,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达成解决协议。当然,假如你认为自己人微言轻,某旅游局领导官僚作风严重,可能不会重视你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你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接受其进行的调解,由法庭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当你与旅游局达成一致后,法庭会制作调解书,经你与市旅游局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即使旅游局再反悔,也不能再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并且由于该协议属于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达成,人民法院没有依法进行裁判,因此,旅游局反悔后同样不能提起上诉;由于其具有强制执行力,你也不必担心旅游局不执行该协议,到时你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总之,你完全能够相信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1.调解结案是民事诉讼中1个非常有社会意义的结案方式。在著作权侵权纠纷中,采用调解结案也具有无可比拟的优点。这种方式能够避免诉讼双方形成剑拔弩张的对立关系,不至于产生人际关系紧张的不良社会后果,有利于诉讼结果的顺当执行和双方要求的满足,最终达到互利共赢、和气生财、皆大欢喜的良好结果。2.现实生活中,法院都十分重视调解成功率的高低,尽管法学家对此褒贬不一,但这却是我国的实情。对你而言,既然是占理的一方,又主动要求进行调解,不妨将要求提得高一些,这样法院会对旅游局施以更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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