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商标诉讼环境的转变
1政策转变2018年4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宣布我国将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让知识产权为创新保驾护航。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通过并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将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2019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商标法》把法定赔偿从三百万元提升到了五百万元,惩罚性赔偿的赔偿倍数从最高三倍提高到最高五倍。有学者标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4]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立,将使知识产权人能够更好地利用诉讼维权。2现实转变与国家政策相呼应,近年我国法院对侵犯商标权案件的判赔力度加大了许多,屡有高额判赔震动人心。佛山中院2017年裁判的、2018年最终被最高院维持的海天诉海纳百川有限责任公司、王付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判赔200万元;2018年佛山中院二审的无锡小天鹅诉广东双凤电器一案判赔350万元;北京高院2019年8月5日复审的“微信食品”案的判赔数额更是达到了惊人的1000万元。《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权人)赔偿数额应当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含律师费、公证费等费用,这是鼓励权利人积极维权的重要规定。与以往相比,法院认定“合理开支”也越来越大胆,以往法院愿意认定的律师费一般很少,可是现在只要是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存在的合理的开支,法院一般都予以支持。
近年音乐版权保护面临的主要挑战主要来自哪里
近年音乐版权保护面临的主要挑战主要来自哪里?
就我个人来看,我认为音乐版权的保护的挑战目前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音乐作品本身权属关系复杂。
音乐作品本身数量庞大且历史较长,往往很难厘清一首歌中的作品的权利所有人为谁。音乐作品本身记录的载体也在不断发展,冗长的历史和庞大的数量往往使得我们很难整理清楚现有的真实权利人是谁。同时,在漫长的历史中也很难梳理清楚音乐作品的权利链。甚至,由于意识的薄弱,往往权利人很难直接拿出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属证明文件。因此,厘清权利归属同时做好必要的保护是音乐版权首先要面对的挑战和问题。
侵权成本低。
按照目前中国的法律司法实践看,在没有其他强有力的证据情况下,一首音乐作品的法院判赔额度通常在800-1500元/首,个别法院会有超过2000元/首的判赔额度。并且这还必须权利人梳理出完整的、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证据链和权属证明文件
技术发展速度快,侵权形式多样。立法和司法有比较大滞后。
互联网音乐传播的形式在10年间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从最初的第三方搜索(1.0时代)到音乐平台(2.0时代)大行其道到目前网盘、论坛、微博、网络聚合、UGC等多种产品形式(3.0时代),随着技术的进步,侵权的方式也越来越隐蔽同时也越来越难以维权。
维权周期长、成本高。
1个诉讼维权往往必须支出1-2年的时间,同时必须付出大量的成本(包含:律师费、取证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等)并投入大量的精力。往往小的权利人是无法承担这个成本和过程的。
版权登记必须缴纳年费吗?
版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版权申请注册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版权和专利的区别有什么?
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有什么特点?
中国的版权和著作权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