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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商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地理标志商标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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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商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地理标志商标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地理标志商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

1.怎样反制西方国家的贸易壁垒。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垄断的经济权利,地理标志商标也不例外。发达国家通过其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原资料的采掘和原料加工业,或通过创办新企业吞并、控股等各种形式,掘取当地的廉价原料和劳动力,占领当地市场,逃避关税壁垒和其他贸易限制,从而获取高额利润,并依靠其不断膨胀的经济实力,垄断和控制发展中国家的许多重要资源和生部门,乃至对外贸易和金融。随着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发达国家从直接的掠夺资源和垄断市场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到利用知识产权获取垄断利润,手段更加巧妙。国际贸易逐步呈现如下三方面的趋势:(1)高新技术产品贸易迅速发展,即便是在传统货物中,知识含量也在不断增加提高,附加值不断提升。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就是传统货物中知识含量高的资源性产品,这一点从中国、印度、南美等文明古国,日益重视保护自己的传统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就可看出。近些年,我国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如金华火腿、果蔬茶叶、纺织品屡屡在国际市场上受挫,被西方国家以转基因、违反环保、农药残留超标等作为理由受到调查,限制进口。(2)从服务贸易来看,发达国家大肆进军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运输、快递、旅游等行业呈逐渐减弱的趋势,可是以通信、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为代表的“其他商业服务”在整个贸易中的占比,从原来的20%—30%上升至51.2%,几乎翻番。(3)文化资源的掠夺。这一点,中国人最易忽略,西方发达国家最易得手。传统文化资源中,如《三国演义》《花木兰》《功夫熊猫》《孙悟空》,被美国制作成电影、动漫,反过来卖给中国,赚中国人的钱。对中国申请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出许多苛刻条件,严格限制中国申遗,如中国的中医刮痧、经络针灸、端午节、寒食节(即清明节),《黄帝内经》《伤寒论》等申请多年不予批准,可是向中国学习引进摘抄的韩国《大长今》饮食宝典,一经申请就被授予联合国口头和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端午节、寒食节本是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节日,却被韩国等申请为韩国的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中国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管理和运用,特别是国际申请注册,与国际贸易活动、国际文化交流相互联动,相互促进,趋利避害,尤其重要。2.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怎样规避反垄断法、不正当竞争的调查和指控?《巴黎公约》第10条之二中明确以反不正当竞争的模式来对其进行救济,重点列举了以下三种不正当竞争行为:(1)不择手段地对竞争者的营业场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造成混乱性质的一切行为;(2)在经营商品中,具有损害竞争者的营业场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商誉的虚伪说法:(3)在经营商业活动中使用会使公众对商品的性质、制造方法、特点、用途或数量易于产生误解的标明或说法。这三点成为今后许多国家采取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地理标志商标的起源。《马德里协定》调整了《巴黎公约》中的救济手段。《巴黎公约》依靠各国国内法的规定,若一国国内法尚未有海关扣押、禁止进口等手段的救济,那么受害者将得不到任何的保护;《马德里协定》的第1条第5款则规定,假如对制止虚假或欺骗性产地标志未设专门的制裁,则应适用有关商标或厂商名称的法律条款规定的限裁。各国的商标商号显然是早已具有了更高的保护水平,因此说这一兜底措施的出台,也提高了货源标志的保护水平,避免了受害者找不到救济手段的尴尬。

地理标志商标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地理标志商标,伴随着商业和国际贸易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其应用范围和发展转变的过程,遵循如下路线图:原产国标记,地理标志商标(包含经合法申请注册的名优特产品和传统的手工艺品),服务贸易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原产地标记和其他特殊的地理标志商标。货物的原产地标准,即地理标志商标,是WT0贸易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影响商业活动的各个环节,如配额,优惠,关税,实施反倾销、反补贴贸易措施以及贸易统计等诸多方面。因此,知识产权(含地理标志商标)在国际经贸活动中,属核心经营战略,西方国家或跨国公司将之作为武器用于保护和扩张自己的利益。1.通过知识产权(含地理标志商标)构筑合法“贸易堡垒”。一是“技术壁垒”,即通过技术壁垒影响甚至控制国际技术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将技术标准嵌入专利之中,占领产业链中的高端区位并获得商额利润,导致使用外国技术标准的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遭遇生存危机。如DVD原本中国是第一大生产国,但核心技术是美国等西方国家控制,由于它们不断提高技术标准和专利使用费,最终使我国最大最早的DVD生产厂商“爱多”破产。二是“绿色壁垒”,即制定国际认可的环境标准和绿色标准,提高进入发达国家的商品的准入门槛,限制中国农副产品、电子产品的出口。三是“反倾销壁垒”,动用海关甚至警察,对一些所谓的冒用别人商标、商号、地理标志商标的中国出口产品,采取査封、扣押的“反假冒”保护措施。2.通过技术转让延长知识产权的实际收益期限。跨国公司往往通过4个途径对外输出技术:输出产品,出售专利,与政府合作,在国外投资。它们有设置“知识产权陷阱”长期积累起来的经验。在中国市场,跨国公司往往是“产品未动,知识产权先行”,对中国企业设置“知识产权陷阱”,他们基于产品和技术的研发优势,在中国大量申请专利,特别是在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领域“跑马圈地”。对中国企业形成专利合围,在合资合作过程中,利用资金优势,收购乃至消除中国企业树立起来的民族品牌,极力运作外国品牌占领中国市场,削弱中国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加强对中国企业侵权的指控,甚至组成来华“打假团”,以侵犯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为由,阻止和抑制中国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国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两头受气,须处处谨慎防范针对上述情况,特别是当前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怎样利用地理标志商标这一法律武器保护和促进我国的国际贸易活动呢?1.必须高度重视和改善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理环境。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的佼佼者法国就是十分注重地理环境保护的典范。地理标志商标是法国可持续发展政策和计划的着眼点,地理标志商标的应用使生态环境和经济活动相互促进,不再相互分歧,强调企业必须优先考虑环境问题,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环保技术,改革生产工艺和流程,合理使用原资料和能源,把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少限度。从而既保护了地理标志商标、地理环境,又促进了经济可持续发展。2.大力推进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活动,促进民族工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在当今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依托资金、技术及人才等优势,占据着高端的位置和话语权。地理标志商标是发展中国家的优势,历史悠久地理条件优越的发展中国家更应充分发挥其在这方面的比较优势,大力推进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活动,积极利用这一有利的无形资产促进本国的国际贸易活动,实现跨越式发展。如世界著名的雪茄品牌古巴雪茄即是1个鲜明的例子,在北京市场古巴雪茄一支售价500元,而中国雪茄则仅有5元。3.中国作为1个历史悠久的东方大国,幅员辽阔,物产丰富,以地理环境、自然条件、人文因素、传统配方、精湛工艺等形成的产品数不胜数,极需大力弘扬,积极保护。由于我国地理标志商标的研发申请注册活动起步较晚,因此目前已实施申请注册保护的产品能够说是冰山一角,潜力巨大。以内蒙古地区为例,当前仅有鄂尔多斯羊绒、通辽黄牛等少数几个产品获得了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保护,更多的名优产品则没有申请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假如不采取积极措施,届时或被别人掠夺,或闲置浪费,损失将会很大。4.严防滥用地理标志商标,影响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品质和信誉。不能为了政绩工程或者GDP,而导致乱注、抢注的情况发生。而应该优先将那些容易形成地方特色支柱产业,确实具有独特优势的产品以及具有开发潜力的产品列入实施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的范围,并严格按《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实施申请注册,防止过多过快过滥、放宽标准,一哄而上。否则,将会影响1个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在国际上的信誉,不但达不到预期目的,并且还会适得其反。地理标志商标不同于普通的申请注册商标,两者不能混淆,重商标而忽略了地理标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地理标志商标的优势在与申请注册商标的对比中显得尤为明显,其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商标主要用于区别一企业与另一企业的同种产品,归申请注册企业所有,属私权利,申请注册人对商标享有独占权、禁止权。而地理标志商标与地理因素有关,是长期历史形成的,具有“唯一的垄断性,一经申请注册,该区域内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均可公平使用,属特殊意义的公权力”。(2)商标能够转让,而地理标志商标不可转让。(3)注册商标有一定期限,而地理标志商标是无期限的。(4)地理标志商标是往往经过数百年甚至几千年时间当地劳动人民辛勤劳作而形成的,是客观存在的,而商标则是主观努力的产物.(5)按照国际公约如贸易国也参加了该国际公约,在一国受保护的地理标志商标,在公约国范围内将无条件受到保护,而商标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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