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当注册商标遭遇无主商标关于注册商标,刀叉餐具怎样申请注册商标(怎么申请商标)

  
很多企业对当注册商标遭遇无主商标关于注册商标,刀叉餐具怎样申请注册商标(怎么申请商标)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当注册商标遭遇无主商标关于注册商标,刀叉餐具怎样申请注册商标(怎么申请商标),希望大家能对当注册商标遭遇无主商标关于注册商标,刀叉餐具怎样申请注册商标(怎么申请商标)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当注册商标遭遇无主商标关于注册商标,刀叉餐具怎样申请注册商标(怎么申请商标)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当注册商标遭遇无主商标关于注册商标,刀叉餐具怎样申请注册商标(怎么申请商标)

注册商标遭遇无主商标关于注册商标

当注册商标遭遇无主商标----注册商标

一、案情

自然人米某于2015年4月13日在第35类“进出口代理等服务上申请申请注册了“一品布艺生活馆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经审查认为,该商标与上海汤尼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类似服务上已申请注册的第14207196号“一品布衣及图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以及他四枚商标构成近似商标。米某不服商标局驳回决定,于2016年3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申请商标文字为“一品布艺生活馆,引证商标显著识别文字为“一品布衣,两者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找寻赞助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找寻赞助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若并存使用于上述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米某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复审决定,于2016年12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米某在起诉状中主张,引证商标权利人已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销,其作为法律主体的资格已经灭失,引证商标已无权利主体。故引证商标虽为在先有效商标,但因其权利人已被注销,不应作为评判申请商标能否获准申请注册的依据。商标评审委员会答辩主张,引证商标权利人虽已注销,但其继承者仍然能够依法承继该商标的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证商标仍为在先的有效商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为:引证商标权利人上海汤尼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存档信息显示,该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销,其作为商标权利主体的资格已经灭失。根据引证商标的档案显示,上海汤尼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注销清算的过程中并未对该商标权利进行处分,即目前引证商标已为无主商标。本院认为,商标的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尽管引证商标在先申请注册,但因其已经无法发挥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因此不应作为评判诉争商标能否获准申请注册的在先障碍。在此基础上,本院对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不再进行评述。商标评审委员会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根据查明事实,引证商标已无权利主体。引证商标虽为在先有效商标,但因其权利人已被注销,考虑到本案二审时,尚未有任何主体向商标局受让或承受引证商标,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有使用混淆的可能性,故引证商标在本案中不应作为评判诉争商标能否获准申请注册的依据。

二、分析

根据《企业法》相关规定,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对其资产进行清算,商标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属于清算范围。对于未被处置的商标,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申请注册商标没有办理转移手续的,任何人能够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申请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注册商标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申请注册商标因注册商标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注册商标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根据该规定,任何人都能够主动对未经清算处置的无主商标提起注销。而2014年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不知出于何种考虑删除了该条规定,对于怎样处置无主商标《商标法》并无明明确。商标局在申请注册商标审查中并不检索引证商标主体状态,因此存在大量引用无主商标驳回注册商标申请的案例。在驳回复审案件审理实践中,对于无主引证商标的效力问题是存在分歧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观点一认为:在驳回复审案件中,适用《商标法》第三十条的前提是引证商标为在先的有效商标,关于引证商标主体状态法条并无涉及。且即使引证商标主体注销,引证商标仍为有效商标,其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仍受法律保护。

观点二认为: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服务必须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申请申请注册商标是为了在市场上将申请注册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主体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商标主体资格消亡,不再具备向市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条件,商标业已无法在商业活动中正常使用。

观点三认为:申请注册商标主体注销,并不代表着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当然无效。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在申请注册主体资格注销的情况下,仍可进行商标的转让与承继。

二审判决巧妙的中和了以上的三种观点。首先,并未否定无主商标仍存在权利承继人的可能性,无主商标仍然享有商标专用权。引证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在无承继人时处于休眠阶段,在申请商标获得申请注册后,假如有人承继了引证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权利人仍能够通过异议、无效宣告程序等后续程序激活、维护其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证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在休眠、激活的交替中既能够得到保护,又能够避免无主商标长期充当拦路虎的角色。其次,从缺乏证据的角度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存在使用混淆的可能性。然而,在驳回复审案件中,引证商标权利人被动参与案件审理,无论其是否注销,其都不能主动提供证据证明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会导致混淆误认,商评委居中裁判,不可能主动收集引证商标的使用证据,申请人本身更不可能提供对己方不利的证据。实际上,二审判决已经间接认可一审判决关于无主商标无法发挥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的观点。一审、二审判决在结果上确属殊途同归,即无主商标不能作为诉争商标能否获准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二审判决在无主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与提高商标资源利用效率中找寻到了平衡点,对涉及无主商标的驳回复审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据统计,我国企业的平均生存周期不过7至8年,小企业平均寿命仅有2.9年,每一年有100万家企业倒闭。目前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普遍较低,企业注销后对商标的处置仍处于无所谓的陈旧观念中,加之法律并未对无主商标的处置作出强制性规定,大量商标在不知不觉中躺在庞大的商标库中充当着拦路虎的角色。由于法律的空白,这些商标只能等到10年专用权期满,或被提起连续3年不使用、无效宣告等程序才能被动地从商标库中清除。对在先无主商标提起撤销、无效宣告,增加了注册商标申请人的时间、金钱压力。

相比之下,假如能在驳回复审阶段,通过注册商标申请人主动检索引证商标权利人主体注销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以此越过无主商标这只拦路虎,能够有效节省行政资源,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注:

1、参见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字【2016】第73853号驳回复审决定书;

2、参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6374号行政判决书;

3、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行终2568号行政判决书;

刀叉餐具怎样申请注册商标

随着我国国际化的进程逐渐加快,国际酒店管理集团纷纷抢滩中国,随之也带来了西餐的饮食习惯,现在西餐变得越来越普遍。吃西餐最讲究的应是情调,大到餐具、小到配料都要求精致,仅有这样才能营造出用餐时优雅高贵的气氛,因此现在星级酒店对西餐不锈钢刀叉的需求越来越大。而企业对刀叉餐具的品牌也越来越重视,那么对企业而言刀叉餐具产品怎样申请注册商标?下面企业易顾问就为大家进行简单的介绍。

刀叉餐具产品申请注册流程大致如下:商标查询——准备注册商标申请文件并提交——商标形式审查——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商标公告——颁发商标证书。

1、商标查询。商标注册申请人可在中国商标网查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查询。商标查询虽不是必经程序,可是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2、准备注册商标申请文件并提交。

个人名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户执照复印件、清晰的商标图样、委托协议

公司名义:工商营业执照(空白处加盖清晰的公章)、清晰的商标图样、委托协议

3、商标形式审查。商标形式审查结果有三种,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顺当情况下,商标局大概4个月发出受理通知书。

4、商标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注册商标主管机关对注册商标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商标局自收到申请注册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初步审查。

5、商标公告。经过3个月的商标公告,无异议后颁发商标证书。

以上是刀叉餐具产品怎样申请注册商标的方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协助。申请刀叉餐具产品申请注册商标首选北京企业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易支持多平台服务,包含商标服务平台、专利服务平台、版权服务平台、国际服务平台、商标超市平台、专利超市平台、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平台等等服务,为您提供一站式方便的服务。北京企业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qyyi.cn企业易24小时咨询热线02180344956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