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大开沙界商标是否合法,大理白族自治州发明专利资助办法

  
很多企业对大开沙界商标是否合法,大理白族自治州发明专利资助办法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大开沙界商标是否合法,大理白族自治州发明专利资助办法,希望大家能对大开沙界商标是否合法,大理白族自治州发明专利资助办法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大开沙界商标是否合法,大理白族自治州发明专利资助办法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大开沙界商标是否合法,大理白族自治州发明专利资助办法

大开沙界商标是否合法

2017年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公祭日,可是,一商标名称为“大开沙界”的商标引起网友的探讨。“大开沙界”的谐音是“大开杀戒”,通过再中国商标网进行查询,该商标名称是通过商标局审核的,因此使用是合法的,可是却“不符合规范”。目前,相关部门已经要求改商家将中文字样遮挡或者撤掉。

不得称赞汉字的“博大精深”,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下许多敏感字不能通过审核,例如:对文化、宗教以及民宗信仰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的词汇或者图片。在中国商标法上规定:假如商标的名称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则该商标不能通过使用。“大开沙界”其实在平时或者在国外使用毫无疑问没有问题,只不过汉字有特殊性,谐音在生活中都很常见,“大开沙界”谐音之“大开杀戒”,在南京大屠杀公祭日出现,已经对社会产生了“消极、负面影响”。

此时就会产生1个新问题:商标合法,但不一定“使用无界”

在不同地方商标的使用确实存在问题,就“大开沙界”此商标来分析,其实本身并不存在问题,只是由于客观因素导致商标出现了问题。

目前来看,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一定要注意两点事项:

第一、遵纪守法,“大开沙界”商标并没有罪;

第二、调整立法,商标应该怎样合法使用,是我们今后应该考虑的问题。

从立法和执法角度来看,应该尽快找到1个合适的平衡点,在不伤害商标拥有者,还能兼顾公众心理的情况下,去对商标的使用进行整饬。

大理白族自治州发明专利资助办法

大理白族自治州发明专利资助办法

第一条根据《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1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云南省发明专利资助办法》(云市监规〔2019〕4号),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1步推动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指标任务落实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0〕34号)工作要求,支撑大理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创新成果保护与运用,提升大理发明专利质量、提高发明专利的有效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资助经费来源于州本级财政预算。支出范围包含对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后涉及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发明专利年费等给予一定资助。

第三条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理州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和审核专利资助申请,并对资助的发明专利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资助对象为以本州地址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的专利权人。一件专利有多个权利人的,以第一专利权人为准。

第五条资助条件

(一)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1年内的发明专利;

(二)获得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授权1年内的发明专利;

(三)通过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1年内的发明专利;

(四)单位维持6年以上(含6年)的有效发明专利;

上述(一)、(二)、(三)项发明专利未得到各级政府部门同类资助或资金奖励。

第六条资助标准

(一)同一专利权人,国内授权发明专利5件以下的,每件资助1000元,5件(含5件)以上的,每件资助1500元;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

(二)小微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首次多件发明专利同日授权的,任选其中一件为首件,其余授权发明专利按本条第(一)项标准资助;

(三)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获得1个国家授权每件资助8000元,同一件发明专利在国外获得授权给予资助涉及的国家不超过3个;

(四)单位维持6年以上(含6年)的有效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1000元;

上述(一)、(二)、(三)项不重复资助。同一申请人1个年度内获得本办法规定的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第七条申报时间、申报资料及申报审批流程

(一)申报时间

每一年集中申报2次,申报时间分别为每一年的5月1日和11月1日开始的10个工作日内。

申请人应于专利授权公告日起1年内按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资料

1.申请发明专利费用须提交以下资料:

(1)《大理州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

(2)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有效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别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员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开户许可证资质复印件、个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1份;

(5)申报资助的专利未获得各级政府部门同类资助或资金奖励的申明。

2.申请发明专利年费须提交以下资料:

(1)《大理州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

(2)发明专利证书首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1份;

(4)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有效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别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员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开户许可证资质复印件、个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1份;

(6)申报资助的专利未获得各级政府部门同类资助或资金奖励的申明。

(三)申报审批流程

1.申报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并交验有关证件原件。

2.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将一份申报资料报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理州知识产权局)。

3.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理州知识产权局)收到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的申报资料后,于10个工作日完成全州专利资助申报数据审核,报局党组审定后明确资助对象。

4.经明确的资助对象,由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理州知识产权局)在大理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第八条经公告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按财政预算执行的有关要求进行资助。

第九条监督管理

(一)申请人对填报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以重复申请资助、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行为骗取或套取资助资金的,将限期追回资助资金,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3年内不再受理其专利资助申请;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负责专利资助的工作人员在资助受理、审核工作中存在违反纪律、违规操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委托的单位在代理专利资助的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与资助申请人串通作弊的,停止其办理资助,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附则

本办法自今年10月30日起施行,至2025年10月30日止。原《大理州专利资助办法》(大知发〔2017〕3号)同时废止。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