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权人:
根据《中共长乐市委、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市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长委〔2016〕32号)文件精神,经认真核实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去年长乐区专利授权量明细表,我局决定对长乐辖区内去年1--12月期间获得授权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发明专利每件4万元,实用新型每件0.2万元,外观设计每件0.05万元),授权时间以专利证书的授权公告日为准。
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书、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利清单(附件为样本,根据实际自行调整)以及发票或收据,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专利权人为个人的,须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名的银行账号及联络方式,须专利权人本人前来办理,同一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原则上只需提供第一专利权人账号,分成事项由各专利权人自行协商。上述资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
请各专利权人于今年6月1日至8月31日(正常工作日期间),将资料提交至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03商广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兑奖。提交虚假资料骗取奖励者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5月26日
联络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广场南路815号
联络电话:0591-2205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