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们公司去年通过了Ts16949的符合性审核。我们的销售是由集团下面的其他贸易公司做的(和工厂分开来,属于独立经营的),体系中关于支持场所,我们考虑将营销这一块识别为外部支持场所。
由于一直没有汽车产品的订单实绩,因此去年的支持场所没有识别出来审核,今年同样没有订单。审核老师就提出今年去外地的营销公司审核,工厂就安排我(品质管理部的体系审核员)去上海的销售公司陪同老师一起审核,大约4小时。由于销售作为支持场所,因此识别出来的过程是契约和合同相关,相关的流程:顾客资料分析、顾客要求的确认、接单计划、确认订单、接单、纳期回答、生产计划、制造、纳期确认、出货等
实际上与营销公司有接触的例如工厂的业务部门(类似于生产管理部,负责销售公司下过来的订单安排)
工厂的技术部(负责按顾客需求开发产品的)
工厂的品管部(负责顾客投诉)
由于我们识别出来的外部支持场所过程是契约合同相关的。我想要知道审核老师会看什么方面的资料?会问到什么内容。
我担心的是审核时如说在说到顾客的需求,在将顾客需求搜集等内容会不会延展到工厂技术那部分,让我作为工厂陪同人员进行回答。会不会涉及到顾客投诉。
或者说大家有没有营销作为外部支持场所进行审核的经历,还请再此将你的经验分享给我。
简单点而言,前面中山和深圳分开认证,两家不同的主体公司,那么深圳就是中山的顾客,中山的顾客满意度找深圳搞。后面假如把深圳当做中山的支持场所,那么中山其实相当于没有顾客了。由于你的产品总归是要出给深圳加工再由深圳给顾客的,中山只是深圳的一道工序或者叫分场所而已。又或者能够说深圳还是中山的顾客,只是又外部顾客转变成了内部顾客。通常顾客不会延伸到最后的终端我个人觉得,不然1个卖电子元器件的找主机厂要满意度?不现实,又没直接给他们供货。我们也有类似你这种情况,两个公司,即是顾客也是供应商。不过两个公司没必要分开搞,能够深圳拿证,中山作为扩展现场审核。再或者有的认证公司有集团审核能够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