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江街道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当年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认定尚未获得过同类项目奖励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长安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获得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通过认定的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予以一次性奖励5万元,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予以一次新奖励2万元。
茶山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莞城街道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经莞城街道初审推荐并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5万元。“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在此基础上额外给予20%的增加奖励
孵化器两年内获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10家以上、5家以上的,分别给予高新技术企业所在孵化器20万元、5万元的资助。每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除外)只纳入计算一次,不得重复累计。
石龙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2、对镇级倍增试点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以镇原高新技术企业资助为基准上浮50%给予奖励。
沙田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对通过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企业,分别一次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中堂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奖励10万元;对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6万元。
黄江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获得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参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或复评获得认定的,一次新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认定为高新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一次给予2万元奖励。
横沥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高埗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培育库的企业,分别最高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樟木头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谢岗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重新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塘厦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能超过1万元奖励
石排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非规模以上企业首次通过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规模以上企业首次通过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一次性奖励15万。
倍增企业奖励;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3年倍增企业奖励30万元,5年倍增企业奖励23万;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3年倍增企业奖励20万,5年倍增企业奖励15万元;对纳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3年倍增企业奖励10万元,5年倍增企业奖励8万元。
孵化器当年获新认定高新企业30家以上10家以上5家以上的,分别获得最高50万、最高30万元、最高10万元的资助
清溪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在我镇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守法经营和依法纳税的企业
1、对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镇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镇财政对培增计划企业、‘四上企业“、通常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3、对于新增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镇财政根据市财政拨付金额对倍增计划企业、四上企业“、通常企业分别按照50%、25%、10%进行配套资助
我镇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新落户我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复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2、对新落户我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并从迁入年度起后1年连续两年按其实缴税增量额中镇级地方留成部分的30%占比给予每一年最高10万元的奖励
3、“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试点企业首次通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金额提高至30万元;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奖励金额提高至10万元
麻涌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依从性15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复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2、对新落户我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并从迁入年度起后1年连续
对粮食业的试点企业,首次通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金提至40万元;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奖励金提至20万元。
寮步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企业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2万元;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奖励1万元。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首次纳入我镇规上企业数据库企业,额外奖励1万元。
虎门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洪梅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8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异地新迁入我镇的高新技术惬意、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在落户并正常纳税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奖励。
厚街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非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凤岗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市奖励金额给予1:0.5配套奖励
同一企业在同1年获得高新和省高培两个认定的,就高金额进行奖励或追加两档之间的差额奖励。
东坑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
“倍增计划:2017年至2021年期间,名录内企业成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其资助额度、占比如限额按《东坎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助基准上浮100%执行;
道滘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奖励。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企业,我镇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若已享受落户当地镇街资助,我镇一次性奖励3万元。
2、对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我镇一次性奖励1万元。
3、对新招引或搬迁落户到我镇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未享受当地镇街资助的,我镇一次性奖励5万元;若已享受落户前当地街道资助的,我镇一次性奖励3万元。
东城街道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在东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在东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