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南山区“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项目资助操作规程(资助政策介绍)

  
很多企业对南山区“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项目资助操作规程(资助政策介绍)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南山区“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项目资助操作规程(资助政策介绍),希望大家能对南山区“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项目资助操作规程(资助政策介绍)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南山区“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项目资助操作规程(资助政策介绍)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南山区“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项目资助操作规程(资助政策介绍)

南山区“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项目资助操作规程

一、资助内容新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外专千人项目和青年千人项目可申请资助。二、资助额度及方式对新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外专千人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工作经费配套资助;对新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项目,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工作经费配套资助。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三、申请资格条件(1)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已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含:人员费、设备费、能源资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可申报资助。(2)需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新入选并落户南山的项目;或异地入选于2016年1月1日后迁入南山并已通过市委组织部备案的项目。(3)须在落户南山后3年内申报,资助费用一次性发放。四、申请资料(1)《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项目资助申请表》;(2)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上年度和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国、地税纳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除外;(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千人计划专家入选证明资料;(6)相关费用凭证(包含项目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记账凭证等);(7)单位承诺书。五、申请时间2018-04-20至2018-10-25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