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过了
商标局进行实质性审查时,会将您的商标与商标数据库中现有的商标进行比较。如果发现你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先被他人注册了,那么你的商标将按照“先申请先受理”的原则被驳回,所以在提交注册申请之前,需要对商标进行检索和查询。但是要注意恶意抢注。如果怀疑是恶意抢注,可以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2.该商标因近似而被拒绝
如果两个商标在字体、发音、含义、图形构成和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和颜色组合等方面相似,容易引起公众的误解或混淆,一般会被视为相似商标而被拒绝。
3.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被拒绝
行业内常见的名称和只描述产品特性的词语不能注册为商标。
4.该商标因缺乏显著特征而被拒绝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的几何图形、单一的颜色时,商标局会认为该商标缺乏鲜明的特征,不可识别,予以驳回。但如果长期使用后能提供重大证据证明其意义,那就另当别论了。
5.使用禁止标志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的商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外国国旗、军旗等。,不能注册为商标。其中,地名和容易被公众误解商品质量、产地的名称或者标记不能注册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