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注册人的名称或者地址发生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应当一并变更其全部注册商标。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申请人地址,将《受理通知书》邮寄给申请人。
(3)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件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后,商标局将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地址将变更证明邮寄给申请人。
(5)因其他原因不能批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件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后,变更证明只发给代表,其他共有人需要的,应当申请换证。
(7)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有任何来往信函,所有往来信函均发送至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类别按照《商标注册证》认可的国际分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