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由商标专员在工商局的评审过程中驳回。这有很多原因。比如商标专员认为,如果使用某个地方名称,就有可能拒绝该商标。。商标异议在《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对初步核准的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旨在公平、公开地确认商标,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br/】商标异议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初步核准的商标与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初步核准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禁止条款或者商标不显著,申请人没有资格申请。凡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法人或非法人。商标异议程序的目的是加强公众对商标审查的监督,减少审查中的错误,增强商标意识,给注册商标所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保护自己权益的机会,杜绝未来权利冲突的发生。异议可以是利害关系方,如注册商标所有人、较早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或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br/】异议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二是商标违反禁止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