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时间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会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撤销申请前三年内的使用证据。注意商标局只给商标注册人2个月的时间提供证明材料。超过期限的,撤销注册商标。所以要积极收集证据,在这两个月内做出答复。二.证据内容1。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和图片证据材料,如在货物的外包装、容器和标签上使用商标,或在货物的附加标志、产品手册和小册子上使用商标。2。与商品销售相关的交易文件商标显示在销售协议、发票、收据、单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等证明材料中。3。广告资料期刊杂志上商标宣传的原件或复印件、电视等媒体上的宣传资料、展览活动中展示的商标照片和图片、与广告公司或电视台等媒体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广告合同和广告样本、广告和展览活动的付款凭证等。三.撤回第三次答复证据的使用是我们对撤回第三次答复作出回应的基础。除了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商标使用证据外,还需要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答辩,以便更容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