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华区产业发展资金制造业分项(担保服务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有关企业: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局拟近期开展担保服务费补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助范围资助对象:符合《实施细则》相关申请资格条件,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与已在区金融工作局备案的信用担保机构(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银盛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协辉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超智汇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产生服务费的企业。
二、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政策依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对小微企业申请我区合作担保机构信用担保产生的担保服务费,给予50%、最高100万元资助。资助标准:(一)担保服务费按实际支付服务费金额计算,最高不超过担保总额的2%,资助金额为担保服务费金额的50%,单笔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实际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二)补贴范围为当年及上年度企业已支付的担保服务费。
三、申请资格条件(一)在龙华区依法申请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三)企业须获得经区金融工作局备案的担保机构担保并已缴纳担保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