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需支付的费用申请按类别收取,一类商标撤销费用为1000元人民币。【/br/】委托商标代理的,商标局从商标代理预付款中扣除费用。商标撤销的注意事项1。申请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等联系信息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方便联系。2。在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应查询被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并以该商标的现有注册人为基础填写《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撤销申请书》。3。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申请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相关情况。4。申请撤销商标注册的,应当在商标注册公告发布后三年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需要说明的是,商标异议裁定公告后2014年5月1日前注册的商标,其撤销申请应当在三年后向商标局提出。5。申请撤销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应当在驳回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截止日期后三年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程序仍在进行的,应当自行政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6。当事人对商标局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