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开展我市2020年度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公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资料的单位应是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申请注册且生产地址在深圳市内的独立法人。
二、请申报单位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可参考附件2或前往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要求自愿申报,于2020年7月24日前将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含可编辑word或wps版本及盖公章扫描件)报送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市民中心C区3117室)。
三、申报单位对所报送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在初步审核后汇总统一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