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GSP/中药材GAP认证申请资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药品GMP、GSP、GAP》(含电子文档);
(3)药品GMP、GSP、GAP认证自查报告(含电子文档)(具体要求附后);
(4)新修订药品GMP、GSP、GAP认证前后生产能力转变情况表(含电子文档)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申请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资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7)凡申请企业申报资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按申请资料顺序制作目录。
将部分生产车间分立或跨原管辖地迁移形成新的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同时申请原药品GMP认证许可的变更或注销。
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应完整、清晰,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资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凡申请资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标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标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须签字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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