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质咨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质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质办公室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质管理的日常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质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申请受理和部分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资质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资质审查审批工作。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规范和责任制度;
(六)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今日通过对《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质咨询》的学习,相信你对认证有更好的认识。假如要办理相关认证,请联络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