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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资质许可证税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许可证好办吗?)

  
很多企业对出版资质许可证税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许可证好办吗?)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出版资质许可证税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许可证好办吗?),希望大家能对出版资质许可证税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许可证好办吗?)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出版资质许可证税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许可证好办吗?)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出版资质许可证税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许可证好办吗?)

哪些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可享受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优惠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

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

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图书、报纸和期刊。

......

七、本通知的有关定义

(一)本通知所述‘出版物’,是指根据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所述图书、报纸和期刊,包括随同图书、报纸、期刊销售并难以分离的光盘、软盘和磁带等信息载体。

(二)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范围,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所述“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是指以初中及初中以下少年儿童为主要对象的报纸和期刊。

(四)本通知所述“中小学的学生课本”,是指普通中小学学生课本和中等职业教育课本。普通中小学学生课本是指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学大纲的要求,由经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并取得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教科书出版、发行资质的单位提供的中、小学学生上课使用的正式课本,具体操作时按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春、秋两季下达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所列的“课本”的范围掌握;中等职业教育课本是指经国家和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定,供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专业学校学生使用的课本,具体操作时按国家和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年下达的教学用书目录认定。中小学的学生课本不包括各种形式的教学参考书、图册、自读课本、课外读物、练习册以及其他各类辅助性教材和辅导读物。

(五)本通知所述“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是指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报纸和期刊,具体范围详见附件4。

(六)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图书包括“租型”出版的图书。

......”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十一、图书、报纸、杂志

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

(一)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

(二)报纸。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

(三)杂志。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附件一规定:“

四、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

五、电子出版物

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将图文声像等内容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具有确定的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内嵌在计算机、手机、电子阅读设备、电子显示设备、数字音/视频播放设备、电子游戏机、导航仪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上读取使用,具有交互功能,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的大众传播媒体。载体形态和格式主要包括只读光盘(C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蓝光只读光盘HD-DVD ROM和BD ROM)、一次写入式光盘(一次写入CD光盘CD-R、一次写入高密度光盘DVD-R、一次写入蓝光光盘HD-DVD/R,BD-R)、可擦写光盘(可擦写CD光盘CD-RW、可擦写高密度光盘DVD-RW、可擦写蓝光光盘HDDVD-RW和BD-RW、磁光盘MO)、软磁盘(FD)、硬磁盘(HD)、集成电路卡(CF卡、MD卡、SM卡、MMC卡、RR-MMC卡、MS卡、SD卡、XD卡、T-F1ash卡、记忆棒)和各种存储芯片。”

图书有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

图书是一种商品,流通的环节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图书也是人的精神食粮,每个人一本子都可能要和书籍打交道。这么重要的东西,在税收政策上有什么优惠?快来了解一下。

在增值税税率中,图书实行的是低税率。

根据最新的增值税税率,在2019年4月1日起,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税率下调为9%。

图书的增值税可以享受免税。

根据规定,图书的批发和零售环节的增值税在2018年至2020年底可以享受免税,但是要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图书增值税可以先征后退

根据规定,对于一些特定的图书出版物的增值税实行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有7类出版物可以在出版环节享受这一政策。分别是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专为少儿发行的报刊和中小学课本,为老年人出版的报刊,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盲文图书和期刊,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附件1列明的特定图书、报纸和期刊名单。

在出版环节,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可以享受100%先征后退增值税政策。但因为我国实行流通环节只征收一次增值税,所以第一类在出版环节执行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不享受本环节的政策。另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3号)附件2列明的报纸也不享受出版环节。

在印刷、制作业务中执行100%先征后退增值税的出版物有,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以及列入(财税〔2018〕53号)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对于享受先征后退政策的纳税人,必须是具备相关出版物出版许可证的出版单位。而且享受这一税收优惠的出版物要在财务上单独核算,否则无法享受先征后退。已按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电子出版物不得再按上文申请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图书出版物在增值税的征缴中,既享受低税率,也有免税和先征后退,多种方式的适用范围要区分清楚。想了解更多财税知识,欢迎关注财税智囊团【shuizhinang】微信公众号。

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

什么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交纳企业所得税,它们在法律上被看成是与其股东相互独立的“人”,所以要独立交税,不跟股东的个人所得税混同。在我国,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又有一些细分的象什么一人独资公司什么的。一句话,只要你企业领取的是法人营业执照,就要交企业所得税。

什么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所有人交个人所得税。首先你要明白,企业不会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个人交的不是企业交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法律上不是独立的,而依附于其所有人,因此只要其所有权人交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我国这种企业主要有个人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有什么企业缴纳所得税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这个问题问得不准确。应该是有什么企业交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所有权人还要交个人所得税的。其实,只要企业应该交企业所得税,其所有权人就应该交个人所得税。前面已经说过,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法律上是独立于其股东即所有权人的。因此企业交了所得税并不等于其股东交了所得税,因此会存在你说的这种双重纳税的情况,但如果企业的股东也是企业,这个企业就不再为从前企业获得的分红交企业所得税了。这是税法特别规定的。

是否有些企业缴纳完个人所得税后就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的啊,就象前面已经说过的,如果你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你是独资企业的股东,或者你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你需要就从这些企业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这些企业是不用交企业所得税的,但其他税象营业税、增值税什么的还是要交的。

我单位取得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售书以后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

无论是批发还是零售,都是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果是小规模,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若为一般纳税人,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可先问清网站需要的是哪种发票。

按你目前的资质,完全可以去税务局申请普通发票,税率为3%.

如果网站需要增值税发票,你也可以去税务局代开(需提供网站的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有图书零售许可证是否不用交税

免征流转税。

图书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不免。

财税〔2013〕87号 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

(一)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

(二)报纸。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

(三)杂志。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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