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新政策资质办理要求(新政策资质办理要求是什么)

  
很多企业对新政策资质办理要求(新政策资质办理要求是什么)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新政策资质办理要求(新政策资质办理要求是什么),希望大家能对新政策资质办理要求(新政策资质办理要求是什么)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新政策资质办理要求(新政策资质办理要求是什么)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新政策资质办理要求(新政策资质办理要求是什么)

建筑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建筑公司办理资质需要条件如下:

1、办理建筑资质首先要先注册一个公司,场地要达到要求,注册资金必须符合资质标准里面要求的额度,工程公司必须冠以工程字样;

2、注册区域也有要求,如果是市管单位,一般最低级别就是市审批权,然后是是省厅,都是逐级上报;

3、人员要求:一般申请建筑施工资质就是要建造师,中、高级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工等这些相关类职称必须配备齐全。可以公司内部人员培训考试评定,也可以直接在社会上找人员;

4、公司材料:首先是办理人员要准备好资质申请表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其次还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之后还要有企业最新的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是验资报告,还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的技术负责人的建立以及任命书,还需要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职称证书还有身份证等证件,同时还需要注册建筑师的资料;

5、最后是设备购置的发票等公司必须具备的基本材料,在这里还要提醒企业社保必须购买齐全,这个是必须有的,机械设备发票还必须是以本公司名义购买的,这些都是需要企业提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办理建筑资质需要注意哪些?

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上海杨浦办理建筑工程资质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知道更多关于上海杨浦办理建筑工程资质注意事项的,可以联系上海智硕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智硕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注册注销、变更、财税等服务。

上海杨浦办理建筑工程资质的条件:

建筑业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职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

上海杨浦办理建筑工程资质材料:

1、人员材料

无论企业办理哪项建筑业企业资质,都得要有相应的专门人员,才能满足人员要求。在人员材料中,一般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等。如果所申请资质为最小等级,人员材料中还要有技术负责人的工程业绩证明。并且,用于资质申请的人员只能是企业或分公司所有,不能使用母公司、子公司的资源。

2、业绩材料

工程业绩,也就是已承包的建筑工程,是证明企业实力的重要材料。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除非申请的资质为最小等级,都要求企业准备业绩材料。某些建筑业企业资质,除了基本的业绩材料,还要准备技术图纸、工程结算单等,这是需要注意的。

 3、场地和设备材料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如果对场地和设备有要求,就得准备场地和设备材料。由于场地和设备可以通过购买,也可以进行租赁。所以准备的场地和设备材料中,企业出示的材料可以是所有权材料,也可以是租赁证明。

4、资产材料

由于现在资质办理考核的净资产,所以需要提交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净资产不足,通过注资达标的,可以提交近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5、申请表

对于前面的材料准备,很多人可能在了解资质条件后就会做好准备,但是对于资质申请表大家就不一定会了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办理资质增项的企业,材料中还包括已有资质证书。由于需要准备的材料众多,大家要在资质办理前早作准备,并在材料准备过程中仔细检查,避免出现材料错漏等问题。

上海杨浦办理建筑工程资质注意事项:

1. 确定建筑工程资质申请级别

建筑行业中,申请办理资质的时候,建筑工程资质等级都是从初级的开始申请并且评估的。企业第1次办理资质的时候只需要达到初级也就是一级资质标准就可以,如果后续还想获得等级更高的资质,只有一种方式,就是不断的去积累工程成果和业绩,只有当你的业绩积累到一定程度且其他条件也都符合标准要求,才可以去提升资质的等级。

2. 企业所有的净资产达标

经过专门机构验证过的企业的净资产必须要符合使用的资质标准要求,如果企业是第1次申请资质,只要企业的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金符合资质的标准要求就可以了。

3. 资质申请人员要达标

建筑工程资质中要求企业要有相应的注册从业人员,分别包含: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技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等,且人员的年龄也有要求,要求符合的人员应该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像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等,同时企业需要为相应人员缴纳社保且要有材料证明。

以上就是上海杨浦办理建筑工程资质注意事项,今天智硕小编的分享就到这里啦,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关于上海杨浦办理建筑工程资质注意事项的,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

2022年房地产开发资质最新标准如何实行?

2022年房地产开发资质最新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第七条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资质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3.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材料;

4.《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

(二)二级资质: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3.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确定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

申请核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过相应的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第九条 资质证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资质审批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核发资质证书副本若干份。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

第十一条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的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第十二条 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30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后的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办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筑规模不受限制。

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第十六条 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 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依法注销资质证书。

第十八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第十九条 企业开发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11月16日建设部发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8号)同时废止。

建筑企业资质新规定2022

(一)资质分类分级减少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 4 个序列。

1、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2、施工总承包资质设有13 个类别,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

3、专业承包资质设有18 个类别,一般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

4、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二)考核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人数

1、施工综合资质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 50 人以上。其中申报施工综合资质的2 项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对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均不少于 20 人。

2、施工总承包甲级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3、施工总承包乙级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企业建造师对人员要求越来越趋向于高需求市场,鼓励持证上岗,进一步打击没有真材实料含有水分的“建造师”,培养建造师建造师人证合一,实干项目经验足够,也是对企业工程质量的一大保障。

(三)加大对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考核

全部技术负责人由建造师担任,且有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取消高级职称人员做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同时要求作为技术负责人的建造师要有对应的业绩。

(四)增加建筑增值税考核指标

建筑施工总承包甲级和专业承包甲级资质标准中,均增加了企业近3年上缴的建筑增值税额考核指标。

(五)取消对职称人员和技工人员要求,为企业减负

(六)对企业人员: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有年龄和社保缴纳要求。

(七)部分工程业绩变高:建筑工程总包甲级、铁路总包甲级

(八)资质延续需满足工程业绩要求

国家对建筑资质的新政策

法律分析: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对于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目录,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内容、核查办法和办事指南。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核查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