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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和企业资质解绑政策(企业资质建造师人员要求取消)

  
很多企业对建造师和企业资质解绑政策(企业资质建造师人员要求取消)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建造师和企业资质解绑政策(企业资质建造师人员要求取消),希望大家能对建造师和企业资质解绑政策(企业资质建造师人员要求取消)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建造师和企业资质解绑政策(企业资质建造师人员要求取消)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建造师和企业资质解绑政策(企业资质建造师人员要求取消)

建市施函2016 86号关于调整建筑业资质

关于《建市施函[2016]86号》文件的全面解读

首先,建造师不会取消,只是取消施工企业申办资质需要建造师人数达标这一条。住建部出台这个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一石二鸟:一是为了杜绝建造师挂证现象。二是为了减少施工企业经济压力,更好地执行营改增的政策,有钱为国家交税。国家现在危机四伏,美国对我国虎视眈眈,从我们考证人手里拿钱去造航母,我还是忍了。

其次,这个政策虽有好处,但也有弊端。很多考一建的都不是搞现场的,既然不能挂证了,那这个证在手总不能废掉啊!那就只能挂项目(挂证挂章)了。以后的工程实际项目经理和名义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会有较大上升。政策会导致挂靠价格有所下降,一般的企业完全可以只请3个一建正式工,满足平时业务的需要,当市场比较热闹的时候就去请几个临时工去投标,企业备建造师证机动性变大,获取利益更多。如果一直养8个或者更多个建造师正式工,势必会增加很大的成本。如果公司就只有一个项目,公司备有8个建造师正式工那不亏死(项目经理都是年薪的)。此文件根本无法从根本上实现人证合一的政策,反而助长建造师挂项目的趋势。

最后,文件明年应该很有可能实行。住建部为啥要整一个意见函征求各地建设局的意见,其目的是为了有个台阶下,自己2014年发布的文件说要废,肯定会有人说他不作为。所以就要下面来提意见,况且投票的是那些国企施工单位和建设局,结果如何可想而知,其实就是走个过场。

住建部新政策出台注册一级建造师挂靠还可以办理吗

可以办理,不会影响建造师挂靠。

网络盛传“挂靠证书变废纸了!”,引起了大家不小的恐慌!一边是证书拥有者——这不白考了嘛!另一边是企业——买了那么多证书,这不是白买吗?!如果真的立即变废纸了,我想又不知多了多少企业与证书拥有者个人的冲突!

挂靠证书变废纸了”——此说法完全错误!住建部新规再解读!

一、以下是网络盛传的解读内容和相关规定:一、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二、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第四条将资质换证改为简易换证,“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

三、我们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中相关规定,可以清楚看到对资质换证、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企业,取消了: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并没有取消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对建造师的要求,而是在升级和增项时,不检查既有资质是否满足标准要求。《通知》出台前后对相关要求对比如下表:

四、举例: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现在要增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按新规定关于建造师只检查该企业是否满足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即满足“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不少于15人”的要求!而不再同时检查该企业原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是否满足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即“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的要求。

大家可能要问了,那按这个规定,企业原先资质是否满足标准就不用管了!答案是否定的!《通知》最后强调: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对本地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

所以网络盛传的上文中的表述:“也就是说,企业资质升级不需要建造师了,企业换证也不需要建造师了。唯一需要建造师的地方是:1、工程项目上;2、新办企业资质。”是错误的!

特别说明:本文只是说明相关事实,并不代表支持“挂靠”行为,从另一个角度看,证书挂靠虽然没有因为本次住建部新规而变成废纸,但我认为随着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监管手段的丰富和力度的加大,,适合企业挂靠的人员会相对减少!

住建部发文取消资质标准中注册建造师等人员要求,建市[2016]226号,建造

住建部一则《调整建筑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征求意见函在建工圈引发了强烈的反响,值得注意的是此文件目前只是意见函,只是在征求意见,最终能不能通过还是个未知数。

新规落地后,估计会对建造师市场造成如下影响:

1、供给侧会有结构调整。

会从供给侧减少非同业人员参考和有资质企业的数量从而减少资质固化的建造师数量,即减少“山寨”施工企业的数量和“非同业”、“非自用证”考生的数量。而这部分考生和企业数量有一定比例,短期会对建造师供给侧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同时由于真正的建造师愈加受重视与重要,会对刺激同业人员为了证明自己、助推事业、具备候任项目经理资格而大量参考。这样非同业减考人员会同业增考人员填补。

2、需求侧基本无影响。

不会对投标、施工需求侧的建造师需求造成影响,即真实的建造师市场需求不会造成影响,投标与施工是建造师真实需求最大的两个方面。有多少项目,参与多少投标,企业就需要多少建造师,也就是说越是四有企业,需要越多的建造师。真正影响建造师真实需求的只有项目数量的多少!

3、对真正的建造师和四有企业是利好。

新规强调考核企业的业绩与信誉,企业的业绩与信誉是谁创造的?企业的业绩与信誉相当于军队的战功,战功是由将军创造的,项目经理相当于将军,是创造企业业绩与信誉的核心因素。项目经理由谁来担任,是由具有建造师资格、相应资历和相应能力的三有人才来担任。因此,新规不仅不会对真正的建造师造成不利影响,而且会突出他们的作用。同时,这种突出也会正向激励更多的人想加入建造师队伍,从而造成建造师潜在考试人数始终保持高位运行!同时,新规将促使建造师由原来的固化和错配变成自由向有市场竞争力的四有企业聚集,从而使真正的四有企业强者更强、赢家通吃!

建造师只会越来越受宠。

1、建造师只是与资质不直接挂钩,间接挂钩。

2、建造师仍然是注册类的执业资格证。新一届政府上任以来,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占总数的近50%,未来还将取消30%,但同时,住建部发文规定必须保留的四种资格证:建造师、房产评估师、土木工程师、建筑师。也就是说,不管取消多少资格证,建造师作为注册类执业资格不变。

3、将来的建造师,含金量会更高。不仅是任职的资格,更会成为自我能力的证明和事业发展的强大助力器,一如注册会计师和司法考试资格证,真正注会执业的和当律师的只是其中的一少部分,大部分考取此两证的都是为了证明自己和助推事业。因此,尽管新规会促使“纯奔挂靠”考生的一定减少,但会促进“证明自己”、“助推事业”、“候任项目经理(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等有梦想、有追求的同业职业人大量参考。一减一增,经过短期的阵痛,长期来看,不会对总的报考人数造成不利影响。

建筑资质取消,对建造师有哪些影响?

假如该政策实施以后对与该政策有关的各方的利弊,包括:建造师、施工企业、建筑市场、政府监管。大立教育回答:

1、对建造师:

很显然该政策对挂靠的建造师非常不利,如该政策实施后施工企业将会大幅度减少对建造师的需求,挂靠资质价格会大幅下跌。当挂资质价格下跌后,会有大把的闲置的建造师证书,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投标或者挂项目呢,很显然上项目的需求增加,导致投标和挂项目的价格下跌。

对真正用自己证书管理项目的建造师来说,变化不大。

2、对施工企业:

咋一看好像取消企业资质对建造师的需求后对施工企业有利,减少了一大笔开支,实际不然。

根据施工企业级别不同,利弊差别较大。

对普通民营企业来说,无论是一级资质还是二级资质,多数企业还是需要建造师证书的,需支付一笔挂靠费,如企业有多个资质,每年支付的挂靠费可能上百万。当取消资质对建造师的需求后,可以省下该笔开支。仅仅以业绩为考核指标,很显然对普通民营企业来讲是非常不利的,拿什么和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拼?拼业绩?拼公关?很显然即使上百万的挂靠费,也就是一个项目利润的零头而已。如通过公开招标,民营企业很难中标。

对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来说,拥有成百上千的一级建造师,无论是否取消,都不需要支付建造师的挂靠费,对在该企业工作的员工来说,持有建造师证书主要可以升职加薪上优先。拼业绩的时候占优较大的优势,因此对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来说是有利的。

3、对建筑市场:

取消企业资质对建造师的需求后可以大幅度的减少建造师的挂靠数量, 这是有利的。

对整个建筑行业来说,取消企业资质对建造师的需求后,导致普通民营企业竞争力减弱,加剧了大型企业、国有企业的寡头地位。民营企业不能中标,只能从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手中获得项目,或者获得一些利润比较低的项目,增加了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很显然对建筑市场是不利的。

4、对政府监管:

取消企业资质对建造师的需求后,政府对施工企业的监管主要考核业绩,很显然更容易。

因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增加,导致政府对工程项目的监管更难。

对项目的监管涉及到工程质量、安全等关系到国计民生问题,因此比对施工企业的监管应当更加重视。总体来说,对政府监管是不利的。

建筑企业资质新规定2022

(一)资质分类分级减少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 4 个序列。

1、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2、施工总承包资质设有13 个类别,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

3、专业承包资质设有18 个类别,一般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

4、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二)考核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人数

1、施工综合资质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 50 人以上。其中申报施工综合资质的2 项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对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均不少于 20 人。

2、施工总承包甲级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3、施工总承包乙级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企业建造师对人员要求越来越趋向于高需求市场,鼓励持证上岗,进一步打击没有真材实料含有水分的“建造师”,培养建造师建造师人证合一,实干项目经验足够,也是对企业工程质量的一大保障。

(三)加大对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考核

全部技术负责人由建造师担任,且有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取消高级职称人员做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同时要求作为技术负责人的建造师要有对应的业绩。

(四)增加建筑增值税考核指标

建筑施工总承包甲级和专业承包甲级资质标准中,均增加了企业近3年上缴的建筑增值税额考核指标。

(五)取消对职称人员和技工人员要求,为企业减负

(六)对企业人员: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有年龄和社保缴纳要求。

(七)部分工程业绩变高:建筑工程总包甲级、铁路总包甲级

(八)资质延续需满足工程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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