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易获悉,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工作规程》规定,湖南住建厅对2021年第12批申请资质的会同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等13家单位有关资料,聘请专家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2日。
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或补充资料,加盖单位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七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邮政编码:410116
联系电话:0731-8895040088950193
附件:2021年第十二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查公示意见汇总表.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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