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广东省清远市住建局对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一期)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进行立案调查。
10月22日,处理结果公布:
1、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罚款168.4万元。
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罚款40万元。
2、三家施工单位:紫金县金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兆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分别罚款1万元、6000元、6000元。
3、四个项目负责人:
刘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处罚款17.7万元(14.3万元+3.4万元)。
钟育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处罚款650元。
景涛(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处罚款300元。
何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处罚款300元。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