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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助事项(申请高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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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助事项(申请高新企业)

近段时间,深圳市对第三批、第四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相继公示,深圳宝安区、光明区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行资助,光明区最高30万元的奖励,具体申报指南如下:

一、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二、申请条件(一)在新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企业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五)2016年8月1日之后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企业可申请一次奖励,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属于新认定);(六)未在同级政府获得过同类资助。三、申请材料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须填写《光明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营业执照;(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三)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四)企业信用信息资料;(五)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四、申请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4月2日—4月17日。纸质申报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光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为半个月,企业可按照以上步骤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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