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SS认证是一套成体系和综合配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库,全方位明确了IT服务商品以及构成因素,用以具体指导执行规范化和值得信赖的IT服务。
一、第一次申请
申请单位需向评估组织提交对应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及配件原材料。提交原材料具体要求,详细《申请表》。
二、监督评估申请技术专业ITSS验证,信息技术服务规范-领汇认证机构
1.监督评估申请包含初次监督评估申请和二次监督评估申请。获证单位需在自获证之日起,9个月至12个月中间进行初次监督评估。获证单位需在自获证之日起,21个月至24个月中间进行二次监督评估。
2.监督评估由获证单位持有资格证书上标识评估组织执行。
3.一次监督评估的覆盖面积应包括能力管理的所有,其他部分的二分之一,初次监督和二次监督的覆盖面积应是典型的所有。
三、再评估(换领)申请
1.获证单位可以从有效期到期前6个月申请再评估。
2.申请单位需向评估组织提交对应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再评估申请表》(以下称《再评估申请表》)及配件原材料。提交原材料具体要求,详细《再评估申请表》。
四、整顿申请
1.不通过专家评审会的申请单位,可申请整顿1次。进行整顿之后再提交。
2.整顿后由评估组织再度提交原材料包含:
(1)所有申请材料及评估原材料;
(2)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完成整改材料。
五、变动申请
1.获证单位产生以下一般变动事宜,需在变动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ITSS联合会提交资格证书变动申请,ITSS联合会核查确认无误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1)单位名字产生注册变更;
(2)单位居所产生跨省市的地区变动。
2.获证单位产生以下重大变更事宜,需向ITSS联合会提交资格证书变动申请。凡符合变动标准的,ITSS联合会机构变动评估,根据变动评估的换领新资格证书。
(1)单位行为主体产生公司分立、合拼和重新组合等重要调节;
(2)从业咨询设计业务单位行为主体存在重大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