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费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此年费可由申请人自己缴纳,也可以由我们代为缴纳。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申请费1、发明专利900印刷费50 2、实用新型专利500 3、外观设计专利500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2500
(三)复审费1、发明专利1000 2、实用新型专利300 3、外观设计专利300
(四)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
(五)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
(六)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
(七)撤销请求费1、发明专利权30 2、实用新型专利权20 3、外观设计专利权20
(八)无效宣告请求费1、发明专利权3000 2、实用新型专利权1500 3、外观设计专利权1500
(九)强制许可请求费1、发明专利300 2、实用新型专利200
(十)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300
(十一)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1、发明专利255 2、实用新型专利205 3、外观设计专利205
(十二)附加费1、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300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2000 2、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150 3、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包括说明书附图) 50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包括说明书附图) 100
(十三)年费1、发明专利1--3年900 4--6年1200 7--9年2000 10--12年4000 13--15年6000 16--20年8000 2、实用新型专利1--3年600 4--5年900 6--8年1200 9--10年2000 3、外观设计专利1--3年600 4--5年900 6--8年1200 9--10年2000
专利收费减缴
1、费用减缴项目为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复审费四项。
2、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3、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规定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规定收费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