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什么是商标权)

  
很多企业对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什么是商标权)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什么是商标权),希望大家能对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什么是商标权)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什么是商标权)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什么是商标权)

一、商标许可人的权利义务一般地讲,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中。在实践中,商标许可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标许可费的权利;有监督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的权利;以及在被许可人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收回商标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与此同时,许可人有适时提供真实合法的被许可商标的义务;有保证被许可人不受任何侵犯商标权控告及保护商标专用权的义务;对于独占许可的,许可人自己应当停止使用并且不再许可别人使用;对排他许可的,许可人不得将被许可商标再许可给别人使用。二、商标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被许可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范围内使用约定的申请注册商标;对于独占许可的,监督许可人以以及别人不再使用被许可商标;对于排他许可的,监督许可人不再将被许可商标许可别人使用。被许可人有缴纳商标许可使用费的义务,有不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限制使用被许可商标的义务,发现商标的侵权行为,被许可人应当及时通知并协助许可人查处侵犯商标权。此外,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人能够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别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别人申请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