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一种信誉,为了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向广大消费者负资,一般而言,商标应该保持稳定,不要经常的任意更换,任意更换商标,会使长期培养商标付出的劳动白费。同时,这样做也不利于产品的销售。因此,没有特殊的情况,就不要随意更换商标。有的企业,由于不注重产品质量,产品无销路,便不断更换商标,企图以各式各样的商标来吸引消费者,这是一种掩耳盗铃的作法。商品销售的好坏,主要决定于产品的质量,商标只是区别这种产品的标志,产品质量好,使消费者重视这个商标,消费者重视这个商标后才购买这种商品,扩大了销售额。可是,变更商标并不能扩大商品的销路,假如能的话,也只能是1个短暂的时间内能够欺骗消费者,决不会长久。因此,仅有提高产品质量,长期使用和妥善管理商标,才是1个好办法。可是,有的商品,例如医药品,消费者往往存在“牌子越新药就越好”的心理,认为新药在效力上比老药好,而医药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也的确是不断更新的。在这种情况下,就能够考虑变更商标。当然,也有一些药品,其效力是经过人们长久验证得出的名牌,就不宜夏改。例如,我国一些著名的经过长期验证的中药品,其商标就是越老越受消费者欢迎。因此,是否变更商标,要视其具体情况而定,不要笼统为之。商标获得申请注册后,在产品上标明商标已经申请注册的规定,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是强制性的,能够标明,也能够不标明。但大家都认为标明商标已经申请注册有好处,可使别人在仿制、假冒该商标时有所顾忌,由于申请注册商标代表着别人已有商标专用权。同时,有的国家规定,假如商标没有申请注册是不能标明申请注册商标标识的,假如标上了商标已经申请注册则可能受到罚款或者遭受拒绝再予以申请注册。而有的国家规定必须标明商标已经申请注册。我国商标法规定,使用申请注册商标应当标明“申请注册商标”或⊕或标记。可是,标明申请注册商标标记,要按各个国家的规定办理,由于不按其规定办理,往往会带来定的法律后果,如智利、墨西哥等国规定,假如商标已经申请注册而不使用当地文字或记号标明,商标受到侵权时不得提起诉讼。因此,能够在商标的实际使用中用销售国规定的文字或方式标明商标已经申请注册,这便于产品的销售,也能够防止别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