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能够反对该申请,也能够发送所谓的“OffiCEAction”或“ActionLetter”。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包含由于USPTO明确所请求的商标与已经存在的商标过于相似,或者该商标过于通用或仅仅是描述性的。申请者有权对商标局做出回应,并就最初的《商标诉讼》为何错误提出理由。此时考虑考虑聘请律师来协助主张商标。在其他情况下,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对申请提出异议,直到申请人放弃补充注册商标簿中的部分商标或文件。为何商标会被拒绝?拒绝的常见依据是商标名称与已经在USPTO申请注册的名称过于相似。假如名称太笼统或描述性太强,也能够拒绝它。该商标也可能被拒绝,由于它是1个姓氏,在地理上描述了公司的位置,是1个外来术语,翻译成通用或描述性的英语术语,它使用了个人的姓名或相似之处,或是标题一本书或一部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