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申请申请注册商标时,难免会遇到商标驳回情况,可是商标驳回并不代表商标一定不能申请注册了,其实还是有机会的。可是也并不是所有的申请人都愿意做复审的,毕竟驳回复审花的费用比申请费用更多,那么商标被驳回到底有必要做复审吗?
当然是有必要的,毕竟商标审核工作都是人工进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观意识,以至于可能导致相同的案件出现不同的结果。并且再加上注册商标量太多,审查员有限,对于那些模棱两可或不明确的商标都会驳回,这种情况下,为了取得商标权,还是应该进行商标驳回复审,这毕竟是唯一的一次机会了。
当然在进行复审前,还必须对该商标的驳回理由进行分析,驳回商标中并不是所有的商标都是有机会复审成功的,像那些违背了商标法禁止条例的商标或者缺乏显著性的商标是不可能复审成功的。而那些由于商标近似问题被驳回的,复审成功率就比较大了,由于由不同的审查员审查商标,可能会觉得你的商标不会构成近似商标。就好比你到底长得像爸爸还是妈妈,每个人说话都不同,这只是个人的认识和理解。而商标也是同样的,在驳回复审中,假如遇到了不同意见的审查员,那么你就成功了。
那么在商标驳回复审中,什么理由被提出的更多呢?
1、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过并且有一定知名度的未申请注册商标,并且在市场上已经有许多人熟知这个商标。
2、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是自己原创的,与已申请注册商标有明显的区别,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认或混淆。
3、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中含有的近似因素并不是起到决定作用,商标本身是具备显著性的,能够区分商品的来源。
其实只要不是违反商标法明令禁止的条例,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只要提出复审都有成功的可能。并且注册商标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任何人都不可能保证百分之百成功,因此申请人必须要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做好应对措施。
并且申请驳回复审还是有好处的,能够向行政机关再次表明该商标对自己的重要性,驳回复审也相当于是第二次提出申请,第二次比第一次传达的信息总是更郑重,审查员对待该案件的态度也会更郑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