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CT国际申请的流程: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以后的步骤:
(1)递交申请
所需文件:
1.国际局公布的PCT公布小册子。若国际申请以中文以外的文字提出的,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应当提交原始申请文件的中文译文。2.根据PCT19条、28条、34条或41条修改后的文件。若申请人要求在中国国家阶段以经修改的申请文件为基础进行审查,必须提交修改后的中文版申请文件。3.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审报告以及附件(若有的话)。4.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5.委托书,能够在进入国家阶段后补交。6.申请权转让证明。当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申请人和国际阶段申请人实体不一致时,必须提交转让证明。7.微生物保藏和存活证明,适用于申请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加工过程或利用该过程取得的微生物产品,而该微生物在申请日前公众无法取得。该保藏和存活证明能够自进入国家阶段之日起的4个月内提交。8.PCT/IB/306表。(若有的话)(2)初步审查(3)公布经专利局初步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件要求的,专利申请会立即公开。发明专利公布后,该发明申请将得到临时保护,申请人能够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4)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必须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主要依据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而启动。为启动实质审查程序,申请人应当从优先权日或国际申请日起3年内的任何时间内,提交正式的实质审查请求。在此期限内没有请求实质审查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5)申请的修改当提交实审请求时,或收到中国专利局签发的进入实审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能够向中国专利局主动提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但这种修改不得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当答复审查意见时,申请人能够依审查员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6)授权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申请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维持费及授权当年的年费等。(7)核发专利证书、专利登记、在专利公告上进行公告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8)年费授权后,专利权人应在专利期限届满前按照规定每一年缴纳年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2、优先权的期限问题: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为1年,外观设计6个月《专利法》(09年新修)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据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能够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能够享有优先权。
3、PCT申请中国的代码:CN其他有关代码的问题:
从2009年1月1日起,国际局将对PCT国际申请的公布使用新的公布代码来区分PCT国际申请公布的各类情况。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ST.16标准,PCT国际申请将使用下列公布代码(附加代码用斜体标明):
代码
公布内容
A1
国际申请和国际检索报告一同公布
A2
国际公布中仅有国际申请缺少国际检索报告
A2
国际申请和根据条约第17(2)(a)的宣布一同公布
A3
稍后公布的国际检索报告和扉页
A4
稍后公布的修改的权利要求和/声明(条约第19条)和扉页
A8
国际申请扉页有关著录项目信息的更正版
A9
国际申请或国际检索报告的更正版、变更或补充文件(参见WIPO标准ST.50)
例如:
在现行系统下,1个国际申请连同国际检索报告一同公布的公布代码是A1,则随后再公布的任何文件都不会改变该代码。但在新系统下,假如该申请随后公布了修改的权利要求,则公布代码会变成A4。
在2009年1月1日当天或之后由国际局公布或重新公布的所有PCT国际申请上将使用新的公布代码。在此以前公布或重新公布的PCT国际申请将不受影响并且保留原先的公布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