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除此之外,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是指通过发明人的构思,利用自然规律创造出的针对各种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还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机器、设备、装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该新的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出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产品。
实用新型专利同发明专利相比,一是实用新型与形状有关,保护范围窄;二是发明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而实用新型只需“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低,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专利,把取得专利的实用新型称为“小专利”。有些朋友关于“大专利”“小专利”的说法,也是由此而来。
此外,所有的实用新型专利都能够申报发明,反之则不能够。这样就会有人来问了,为何别人还申报实用新型不去申报发明呢?发明不是要比实用新型价值高吗?这就是涉及到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选择性问题了。
由于,第一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法是必须公布的,就是让所有人知道的这项技术是我发明的,通过这种方式来起到1个保护的效果。那么有些企业它的方法不便公布,可是它又想保护起来,那么只能选择实用新型。第二,实用新型申请简单,成本低,年费少。
来举例子说明,两者的区别可能更容易理解。例如鼠标,开始是机械鼠标,内部设置有个小球,移动时带动横向和纵向定位,后来出现了光学鼠标,用光学定位,现在普遍用都是这种。光学鼠标是在机械鼠标的基础上改进的,改变的是鼠标这种装置的总体功能的一部分如定位方式,其余不变,那么光学鼠标是发明还是实用新型?或者说光学定位是发明/实用新型?
就此类而言,由于鼠标是从机械鼠标进步成光学鼠标。就由于传感器的改变,导致了光学鼠标能够定义为实用新型专利,可是同时它也能够申报发明专利。从定位方法的实现,是能够申报发明专利的。
在实务中,往往发明专利必须经历初审、实质审查,一般授权时间在2-3年左右,同时审查检索更加严格,因此,发明授权相对难。而实用新型由于只进行形式审查,目前而言,主要是针对新颖性、实用性问题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因而容易授权。尽管目前由于政策调整,强化了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审查问题,但对于有实际产品的授权风险,仍然比较低。
可是,实用新型有以下几类情况,一般是不容易授权的,主要有:
1、采用资料组分定义实现产品功能的。例如将一些资料成分作为权利要求予以保护,这种专利,由于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一般不容易授权,如以下审查员审查意见截图。这一类案子,大多数通过修改后,克服了相关问题,是能够授权的。(PS:那些要求求购单纯的方法配方类实用新型,为何找不到,应该明白了吧。)
2、简单堆积功能形成的产品结构。各个结构直接存在独立性,没有相互结合的功能体现,这类实用新型,属于简单结构堆积,显然也不具备进步性,无法予以授权。
3、软件模块类。这一类案子,在当前比较流行,特别是随着软件、计算机的普及,这种实用新型越来越多。可是,这一类案子,很容易出现公开不充分的情况。特别是,一些模块夹杂方法,更容易陷入必须采用软件实现功能的缺陷。而软件方法,则是属于方法类,也就是发明的范畴,不属于实用新型的授权客体。一般这类案子的克服,必须采用现有技术的模块,必要时必须提供产品模块型号。这类案子的审查意见截图如下:
针对实用新型的范畴把握,是申报实用新型专利的重要1步,由于实用新型授权时间短,操作方便,也是许多人青睐的。可是,由于实用新型具有特殊的要求,也必须采用合适方式予以规避。而发明专利,由于其保护力度强,时间长,在必要的情况下,必须采用合适的方式予以保护。而目前,计算机算法类、操作流程类、新资料类、配方类,都属于发明申请比较热门领域,一旦具有相应的新颖性、创造性,处理得到,其授权率还是比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