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具有财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文规定,商标一旦申请注册后,具有专用权和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所有权人同意不得在所申请注册的范围内使用与该申请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否则,构成侵权。关于商标近似的判定及处理这里就不再进行探讨了,注册商标前建议先进行商标查询,以扫除申请注册障碍。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些年来,全国“商标要素”抢注现象频频发生,使许多企业在发展上处于被动的境地。这些惨痛的教训激发了社会和企业界商标意识的提高,并引起广大的经济工作者、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及消费者的高度关注。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刺激和促进了我国标申请注册量的迅猛递增。
商标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包含两个最重要的要素,即可供人们视觉识别的视觉传达要素(图形要素)和可供人们呼叫识别的呼叫传达要素(文字要素)。它不仅是商品流通的重要工具,并且是市场竞争中的有力武器,是现代企业的一面旗帜,是塑造企业形象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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