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一)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
1、企业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
2、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申请资料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
3、江门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
4、企业纸质申请资料提交至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二)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
1、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
2、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申请资料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
3、市科技局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
4、企业纸质申请资料提交至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
(三)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
1、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
2、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申请资料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
3、市科技局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
4、企业纸质申请资料提交至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二、申报企业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申请注册 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 2018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新技术企业 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二零一八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名称或申请注册地发生转变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事项变更,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三)去年、今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