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马德里国际申请注册商标取得(怎么申请商标注册)

  
很多企业对马德里国际申请注册商标取得(怎么申请商标注册)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马德里国际申请注册商标取得(怎么申请商标注册),希望大家能对马德里国际申请注册商标取得(怎么申请商标注册)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马德里国际申请注册商标取得(怎么申请商标注册)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马德里国际申请注册商标取得(怎么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特别联盟各国工业产权局局长委员会根据1957年6月15日在尼斯修订的工业或商业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马德里协定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于1988年4月18日至22日在日内瓦举行特别联席会议,一致通过了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马德里协定本实施细则。

(一)如在国际申请注册日或在后指定登记日,根据本条约的商标国际申请注册所有人,也就该商标取得对任一指定国适用的根据马德里协定的国际申请注册(“马德里申请注册”),则他根据本条约的权利应视为包含对该国适用的该马德里申请注册的一切权利,特别是优先权,即使该马德里申请注册以后满期,仍继续包含这些权利,但须依从第(四)款的规定。上述规定在该根据本条约的国际申请注册对该国适用的商品、服务项目实际上包含在马德里申请注册中对该国适用的商品、服务项目的限度内适用。

(二)要求取得依据本条约的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人,或者依据本条约的商标国际申请注册所有人,能够依据实施细则的规定作出一项声明,说明其在某些指定国享有同一商标的马德里申请注册,并加以证实。此项声明能够包含在国际申请或在后指定登记申请中或者单独提出。国际局应依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此项声明登记、公告。

(三)如第(二)款所指声明已被通知指定国主管机关,并且符合第(一)款所指的条件,则在符合所指条件的限度内,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效力,不得依据第十二条予以拒绝,但根据马德里协定的保护已被拒绝,或者只要根据该协定拒绝仍有可能的情况除外。

(四)如第(一)款所指的马德里申请注册满期,仅在不迟于自该马德里申请注册满期之日起1年以内提出第(二)款所指的声明的情况下,根据本条约的权利才视为继续包含根据马德里申请注册的权利。

更多国际注册商标问题尽在细软注册商标网,细软注册商标网是企业易知识产权旗下网站,专业办理注册商标、商标查询以及商标疑问的处理与解决。细软注册商标网官方网站http://www.qyyi.cn企业易24小时咨询热线02180344956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