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商标要指定颜色吗?对由于颜色的运用搭配出的特殊图形,往往注册商标人在申请申请注册商标时就指定颜色申请注册。其别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这种颜色搭配,会造成视觉上的近似,从而以颜色的指定,明确专用权保护的内容和范围,达到了申请注册的目的。但应当注意的是,有些颜色是不能受到专用权保护的。
例如薄荷糖通常用绿色作底衬;草莓味食品用粉色或粉红色作底衬;
商品名称,尤其是酒名称,多用烫金色彩作装饰等等。指定颜色后,在申请注册与使用过程中,颜色的运用会受到诸多限制,值得谨慎考虑。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通过特定的意图或顺序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色彩组合而成的商标。对颜色组合商标的保护仅限于提交申请注册的组合本身,例如“柯达的颜色”。颜色组合商标所选用的色彩必须具体限定;提供色样,不能笼统地描述为“蓝色、橙色”。由文字、图案和颜色组合而成的商标不属于颜色组合商标,只是一般的组合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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