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资料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资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软件的鉴别资料包含程序和文档的鉴别资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资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资料:(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的鉴别资料;(三)相关的证明文件。软件的鉴别资料包含程序和文档的鉴别资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资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个人身份证明;(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资质明;(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能够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资料作例外交存:(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能够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X 210mm(长X宽)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