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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怎样指定?

  
很多企业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怎样指定?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怎样指定?,希望大家能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怎样指定?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怎样指定?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怎样指定?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怎样指定?

你想成立1个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可是却不清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怎样指定,也不清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哪,甚至连企业章程是什么也不清楚。那你就来看看今日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内容吧。一、

企业章程怎样指定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企业名字、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规范等重大事项的基我们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企业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标明,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企业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企业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企业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企业章程是通过股东大会指定的。二、模板:XX有限责任企业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企业名字和住所第一条 企业名字:XX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市XX区XX路XX号XX室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开发研究;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第三章 公司申请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申请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申请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申请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企业变更申请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资额XX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申请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企业章程;(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

在公司办理登记申请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 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探讨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因此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以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申请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企业章程;(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 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 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占比行使表决权。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别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别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第十七条

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八条

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申请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规范;(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规范;(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企业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第二十二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2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第二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50年,从《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解散:(1)企业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解散的;(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6)宣告破产。第二十八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章

股东认为必须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九条

公司根据必须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企业章程,修改后的企业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企业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企业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三十条

企业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第三十一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三十二条

企业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七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全体股东签字(盖章):20XX年XX月XX日.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怎样指定的相关知识,看到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企业章程以及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怎样指定等内容,应该都有所了解了吧?假如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请联络 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延伸阅读:企业章程变更流程是怎样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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