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什么作品受法律保护与不受保护?福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转让,商标买卖,专利代理
受保护的作品包含: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含: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以及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